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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法院办结全市首例解聘备案手续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6-03-29 21:04:00

关键词: 解聘备案;先予执行;市南区

解聘备案

  大众网青岛3月29日讯(记者 金红蕾 见习记者 曲顺 通讯员  梁玲杨 李阳 )3月28日上午,市南法院办案法官与涉案劳动者来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当场为其办理解聘备案手续,帮助该劳动者解决了燃眉之急。据了解,这是市南法院 在全市两级法院系统内率先适用先予执行程序为劳动者办理解聘备案手续的第一起案件。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结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 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近日,市南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庭对一起在审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提出 的解聘备案手续先予执行申请进行审查,并下发先予执行民事裁定书。

  2015年5月,原告某公司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但原告一直未为被告 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被告(申请人)遂向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原告(被申请人)为被告办理解聘备案手续,并支付被告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带薪年休工资及高温费共计27157.24元。原告不服此裁决,就工资及补偿款问题诉讼至市南法院,对办理解聘备案手续问题未提起 诉讼,原、被告对该裁决事项亦均无异议。但原告至今未为被告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致使被告无法办理失业手续及再就业。

  在案件审理过程 中,被告提交先予执行申请书,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原告为被告办理解聘备案手续。市南法院收到申请后,当即告知原告逾期办理解聘备案手续的法律风险,并及时对 被告的申请进行了法律审查,继而下发了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书。3月28日,办案法官与被告前往市就业服务中心,向市就业服务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为被 告当场办理解聘备案手续。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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