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1月10日讯(记者 曲顺 滕晓阳 通讯员 张赛)1月10日,市南区举行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市南区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王洪坚同志被任命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此前经市南区委研究决定,王洪坚同志已被任命为中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王洪坚同志领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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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曲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