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上合示范区被司法部授予全国首批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基地

2019-02-13 16:58:00 来源: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 作者: 郭欣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2月13日讯记者 郭欣)2月12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在司法部召开。会议决定,司法部在青岛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设立首批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交流合作基地。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袁曙宏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等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胶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晓兵,市司法局局长刘学代表胶州市委、市政府参加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首批交流合作基地授牌仪式。

  

  2018年6月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召开以来,胶州市政法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政法部门指导下,先行先试,坚持“经贸示范,法律先行”,勇于创新,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探索法律服务保障经贸合作新模式,全力凝聚政法机关和法律法学力量,为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保驾护航。建立法律服务保障中心;分别与上海政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胶州研修中心、“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法治研究中心”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山东大学教学实践基地”;接待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副部长、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校长堪亚佐夫一行到上合示范区参观考察,并与示范区企业围绕在乌投资经贸法律服务需求开展座谈;探索调解仲裁诉讼三位一体法律服务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在全国、全省和青岛市范围内吸收综合性法律服务人才,逐步健全完善示范区涉外法律服务高端智库,建立专家档案和学术论文库。

  

  被司法部授予全国首批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基地,是胶州市上合示范区建设推进过程中取得的第一个国家级荣誉,既是对我市建设上合示范区的充分信任和支持,也是对该市法律服务保障前期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标志着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初步形成了规范、合理、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下一步,全市政法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全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会议精神,围绕“工作落实年”和“大开放、大建设、大提升”有关要求,紧抓设立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基地的有利契机,站在对外开放和国家战略的高度扎实谋划推进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护航,为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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