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召开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会议
来源:青岛市政府法制网 2016-06-23 18:44:00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立法法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要求,促进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市政府法制办于6月21日上午召开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会议,为立法基层联系点授牌。全市来自基层组织、民主党派、 基层工青妇组织、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律师事务所、经济和工程类咨询评估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基层执法单位等70余家立法基层联系点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市政府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万振东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蓝海华同志主持。
万振东同志指出,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是保障公众有序参与我市地方立法的重要途径。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就是在立法工作中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 线,进一步拓宽立法民意反映渠道,畅通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使人民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或者听到的立法或者执法中的问题,可以随时通过立法工 作联系点这个便捷的渠道予以反映。扩大了参与立法的队伍和力量,增强了立法征求意见的深度、广度和针对性,增强了公众参与立法的时效,使立法过程成为体现 人民意志的过程,使立法的过程成为法治宣传的过程,使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都具有普遍的群众基础,从而确保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万振东同志强调,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是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步骤。立法工作联系点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形式,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全 社会的共同努力。77个立法基层联系点,群体广泛,代表性强,通过立法基层联系点的反馈和互动,立法过程中可以更好地听取各方面的心声,了解群众的立法需 求,实现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平衡,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深入地了解客观实际情况,找准法规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使制定的法规具有针对性和 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万振东同志要求,立法过程中要加强与立法基层联系点的沟通和配合,加强工作研讨和交流,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年度立法计划重点选择部分法规规章 草案上门征求意见和开展宣传,进一步研究探索完善立法基层联系点的工作措施,使之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会上,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董跃同志代表立法基层联系点作了典型发言,对联系点工作进行了积极呼应;市政府法制办法规二处相关同志对政府立法工作进行了宣讲。
(供稿:法规二处)
责任编辑:曲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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