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8月12日讯(记者 滕晓阳 见习记者 冯娣)日前,青岛市莱西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决定对郎某君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郎某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受害人身体轻伤一级,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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