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宋庆友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8-12-12 17:5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唐嘉宝

  大众网青岛12月12日讯记者 唐嘉宝 通讯员 白树文) 2018年12月12日, 青岛智慧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青岛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宋庆友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庆友在担任青岛智慧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青岛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构投资事由、违规套取公款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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