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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半小时收7块钱 西客站跨时段停车收费引质疑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作者:   2012-08-27 0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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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时段停车收费问题,在不少城市都存在(资料片)

  原本白天一小时收费2元,夜间时段每次收费5元的停车场,因为停车时间跨两个不同的收费时段,停车半个小时却被累计收费7元钱。记者近日在济南西客站停车场采访时发现,因为收费标准陈旧,收费方式死板,跨时段停车累计收费受到很多车主质疑。

  【市民反映】

  停车半小时收了七块钱
  8月21日,记者在济南西客站威华停车场见到董女士。济南市民董女士一早驾车来到济南西站办理退票业务,在威华停车场停车30分钟,停车场收费员却收了她7元钱。“我7点45分到的,把车停下,到车站把票退了。8点15分出来,才半个小时,就被收了7块钱,太过分了。”董女士气愤地说。
  董女士给记者展示了停车场收费发票,记者看到,发票盖章为“威华停车场管理(济南)有限公司”。
  据记者观察,从21日早上7点半到8点半间,共有13辆车在停车场停车不超过一个小时,却都被收取了7元钱,大多数车主对这一收费方式表示质疑和不满。
  【停车场回应】
  收费依据物价局文件跨时段收费没具体规定
  威华停车场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收费的标准是物价局1999年出台的规定。“跨时段收费的问题里面并没有涉及到。”
  该停车场北车场出口收费员李慧给记者出示了物价局的收费文件。记者在这份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公安局共同发布的济价费字[1999]381号文件《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停车看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看到,小型汽车白天2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取),夜间5元/次。李慧介绍,威华停车场收费标准分两个时段,8:00-20:00按2元/小时收取,20:00-8:00按次收5元,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收取。“所以跨两个收费时段,就算不到1个小时,也要按照两个时段累计收费。在8:00之前或20:00之后,哪怕停1分钟也要交5元。”李慧说,车辆进出都由电脑智能化控制。如果少收钱,收费员就要垫付。
  【物价局说法】
  可以针对西客站制定新收费标准
  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称,济南现有停车场收费方式是根据1998年10月1日颁布施行的《济南市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出台的规定。“济南市政府今年7月提请人大审议的《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目前正在修订、征求意见当中,还没有颁布,所以现在济南市新的停车收费标准没有出台,导致跨时段收费问题一直存在。”他表示,济南市所有停车场都在执行此标准,“威华停车场收费是合理的。”不过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该停车场有提前告知车主的义务。
  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济南西客站提出书面调价申请后,他们会针对济南西站制定新的收费标准。“但是现在并没有收到该停车场的书面申请”。威华停车场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就这一问题和济南物价部门沟通。
  ■专家说法

  停车场不能 “打劫式收费”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说,停车场如此收费并不合理。“跨时消费要有跨时消费的价格,而且必须要和消费者说明白,不能‘打劫式收费’。”
  专家表示,跨时段重复收费方式过于死板,收费标准应更加人性化,要结合具体的停车时间收费,不能让消费者因为跨时段而多买单。
  ■他山之石
  北京跨昼夜停车 将不分时段收费
  今年5月在湖北武汉,6月在广东佛山,有关跨时段停车收费不合理遭市民质疑的报道都曾见诸报端。
  针对跨时收费这一问题,北京市发改委20日发布消息称,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北京市夜间停车场停车,停放时间不足昼夜分界点前1个计时单位的,将按照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拆分为两个时段计收停车费,停车收费昼夜分界点为晚9时和早7时。
  专家表示,北京的做法给济南、武汉等国内其他地方做了很好的示范,但跨时段收费并不是停车场独有。在通信、银行等各类与人们息息相关的业务中都会出现,只有政策、规范制定者本着人性化收费的前提,才能建立起合理的收费标准。据新华社济南8月26日电

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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