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警“五项举措”加强学校集中复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020-05-22 17:31: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毛道光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5月22日讯(记者 毛道光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经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高中(含中职、技工类院校)、初中学校和高校非毕业年级及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自5月20日开始陆续复学复课。此次复学复课涉及学生数量多、学校种类全、时间相对集中,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做好学生复学复课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加重要。为加强学校、幼儿园集中复学复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警部门积极与教育部门对接,统筹协调做好疫情防控、交通保障、事故预防等工作,研究制定了五项工作措施护航广大学生开学季。

  “校家警”联合管好校园道路通行秩序   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提前调整勤务安排,重点加强早晚高峰时段学校周边及拥堵节点的指挥疏导,有效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要积极推行“校家警”管理模式,组织老师、家长志愿者、民警在上下学高峰时段设置护学岗,加强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要启动快速处警机制,提升校园周边交通事件及警情处置效率,严防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各区市大队要加大周边道路交通违法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井然。

 

  齐抓共管整改涉校交通安全隐患

  要配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督促学校及校车企业排查清理校车安全隐患,及时清零校车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完交通事故,严禁校车“带病”上路,严防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联合排查校车行驶线路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要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为非机动车、行人创造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要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严查校车未取得许可、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以及社会车辆不礼让校车等违法行为,严治农村地区货车载人、“黑校车”等问题,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一校一图”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

  针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跟踪实施情况,完善动态方案。将持续跟踪校园周边交通组织方案实施情况,对于交通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立即由实施单位予以改进,形成“优化方案制订-实施-反馈-再优化”的工作闭环。各区市大队将积极协调教育部门组织对辖区每所学校周边交通情况进行逐一调研分析,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及周边可利用的停车资源,设置临时停车场,固定接放学车辆的临时停车区域,允许接送学生的车辆在一定的时间段内临时停车,分流学校门口接送学生的车辆,并逐个学校制定符合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实际情况的临时停车方案,并将制作成宣传图,通过学校向全体学生家长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接送学生的车辆按照“一校一图”方案规范停放。各辖区大队要积极对接学校,结合“一校一图”方案明确学校至医院的应急救护路线,制定应急救护车辆通行方案,确保应急救护车辆的畅通。同时对全市中小学周边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其它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设置不全的及时完善,同时做好学校门前信号灯及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建设工作。

  “一校一警”落实交警护导责任制

  各区市大队要联合学校落实护导责任制。坚持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行一校一警制度,对每所学校确定具体的校外辅导员,在高峰时间上放学期间,在学校周边的复杂路段主要路口安排民警、协警员护导、疏导交通,维护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师生交通安全。上放学期间,学校要组织教师在学校周边主要路口护导接送学生,劝阻家长依法、文明停车,告知家长在学校门前允许临时停车区域即停即走。学校要组织学校家委会人员在上放学期间,协助老师、交警维护学校门前的交通秩序。

  提升学生及家长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要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会同教育行政、学校等单位,把交通安全纳入“开学第一课”,引导教师、学生、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使用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要开展“重细节平安行”、“知危险、会避险”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以校园为主阵地,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出行常识提示,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劝导家长不租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要鼓励群众监督举报“黑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管共治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涉学涉校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提高执法震慑力,增强安全警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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