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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酒后驾代步车酿车祸 被城阳警方抓获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李志东   2017-02-22 17:23:00

关键词: 河南;代步车;车祸;警方

  大众网青岛2月22日讯(记者 李志东 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2月17日,一河南籍男子张某酒后驾驶四轮燃油小红车在城阳区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经检测,张某的酒精含量为178mg/100ml,已经涉嫌危险驾驶。据悉,张某驾驶的无牌四轮小红车为机动车,将面临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6个月以下1个月以上拘役的处罚。
  2月17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城阳交警大队城阳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在绣城路与正阳中路路口北侧100米处,一辆无牌四轮小红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无牌四轮小红车是一辆燃油车辆,该车司机是一名50多岁男子,持三轮车驾驶证驾驶四轮车,明显与准驾车型不符。
  该司机站在交警身旁,交警闻到其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随即进行了呼气检测,乙醇含量为178mg/100ml,已经涉嫌危险驾驶。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备检,该男子躺在医院地板上大哭大闹,不配合抽血,而后跪地求饶,让民警放他一马,被民警扶起,又要求上厕所,出来时准备用头撞墙时,民警急忙上前制止,折腾了近一个小时。最终,男子被交警和特勤队员制服。
  据了解,该男子姓张,今年51岁,户籍河南省太康县,暂住城阳区,无业。张某自称在家喝了一瓶啤酒后,驾驶四轮无牌小红车外出,沿绣城路北向南驶到正阳中路路口北侧100米处,一辆顺行小轿车左转弯掉头,张某来不及反应,撞了上去,对方司机立即打电话报警。
  记者了解到,四轮燃油小红车(俗称老年代步车)不符合国家生产标准,无法挂牌照。平常,该车型经常出现在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给道路交通管理带来隐患,一旦发生交通肇事,后果不堪设想。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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