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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整顿猪肉市场 “放心肉”直供店开到偏远农村

来源:大众网   作者:高玉清   2015-11-06 15:46:00

关键词: 胶州;猪肉市场;偏远农村

  大众网青岛11月6日讯记者 高玉清 通讯员 裴廷福)日前,大众网记者从胶州市畜牧兽医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全市生猪屠宰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肉安全,确保城区和偏远农村居民吃上“放心肉”,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局三部门联合,在胶州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实施放心肉工程,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整顿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集中整治行动,还将12个“放心肉”直供店开到偏远农村。
  据胶州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介绍,自11月1日起,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局三部门决定,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实施放心肉工程,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整顿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加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私屠滥宰、违规经营未经定点屠宰且无产品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猪肉产品以及加工销售病死猪、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村居民也能吃上“放心肉”。
  “我们已在胶州各乡镇设立了12处‘放心肉’直供店,将经过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送到直供店,再由其分散到各集市、村零售。这样既解决农村私屠乱宰、环境污染严重,不利于畜禽疫病防疫等诸多问题,又解决农村杀猪肉户经营出路。”工作人员说,猪肉配送在城区各镇、街道布点后,正式开始向村庄、社区批发零售,由胶州市定点屠宰企业负责,确保猪肉肉品质量安全。由青岛鑫盛联食品有限公司牵头,完善各镇办猪肉产品配送网络,全面建成城区有定点屠宰厂、镇有专营批发店、村有连锁零售点的“放心肉”销售网络,将经定点屠宰符合国家标准的猪肉产品配送到各镇办专营批发店批发零售,保障胶州市的猪肉供应。
  胶州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说,私设生猪屠宰厂(场、点),违规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凡进入流通环节销售的猪肉产品,必须是来自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点),且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依法取得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并加盖产品检疫、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未经定点屠宰以及没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猪肉产品,否则,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生猪产品及其违法所得,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规定,生产、经营、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肉类及其制品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于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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