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三险种药品目录范围调整 17大输液品种能报销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作者:郝春梅   2015-01-14 09:43:00

关键词: 通知;大输液;工伤保险;险种

     

  城市信报讯 为做好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发〔2013〕31号)、《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及《关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56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就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药品目录范围有关问题下发通知。

  《通知》明确,将木糖醇注射剂等98个品种原新农合目录内品种,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重新颁布前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调整缬沙坦口服常释剂型等43个品种限定支付范围,具体情况见附件1《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情况表。将吡拉西坦氯化钠注射液等17个大输液品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调整复方氨基酸(18AA)注射剂的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情况见《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增大输液品种表。

  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