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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重点项目与就业联动 征地要考虑安置就业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陈珂   2014-12-30 09:27:00

关键词: 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招商 就业情况 安置就业 征地补偿安置

   我市出台新政促进城乡充分就业 重点建设项目要优先组织当地失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

   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机制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的通知》,确定了一系列联动措施和培训计划,在重点建设项目中挖掘城乡就业急需的工作岗位,实现人才和岗位的对接。

   【促进就业】 重点项目创造岗位帮就业

   据了解,新政将围绕三个方面促进就业:首先是发挥重点建设项目拉动就业作用,扩大就业规模。据统计,2012年以来,我市共确定市级重点建设项目634个,总投资1.52万亿元,重点建设项目成为推动我市转型发展、率先发展的重要力量。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就是通过挖掘和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创造就业岗位的作用,促进更多城乡劳动者就业。

   其次,强化就业对接服务,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人力资源支撑。目前,重点建设项目人力资源配置往往停留在自发层面,建设单位“守着项目找人才”与劳动者“缺乏技能找岗位”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就是破解重点建设项目 “招工难”和劳动者“求职难”的矛盾,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人力资源支撑。最后,新政将提升劳动力能力素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联动政策】 征用土地要考虑安置就业

   新政出台了一系列联动政策,来促进重点建设项目与扩大就业紧密对接。在土地征用与就业联动方面,从土地征用这一基础环节入手,在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土地征用造成失地失业人员增加的,在土地征用公告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指导项目落地园区(管委)、街道(镇)摸清失地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需求等,并结合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制定失地失业人员安置分流方案,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一网化、动态化管理。在项目招商与就业联动方面,将项目招商作为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就业的重要环节,在招商洽谈时,把吸纳本市城乡劳动者就业作为重点建设项目引进评估的重要内容。 本市招员工优先定“重点”

   为了促进本市劳动者就业,我市还将启动项目遴选与就业联动。各级重点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将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情况纳入项目遴选内容,对预期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超过其提供就业岗位数量60%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为重点建设项目。

   在项目建设与就业联动方面,对有劳动用工需求的重点建设项目,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当地劳动力资源,优先组织当地失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另一方面,对青岛市劳动力不能满足其用工需求的,要通过人才引进、外出招聘、劳务合作等方式,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培训计划】 重点项目技能培训有补贴

   为了满足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用工需求,我市出台的此项新政确定了“三项培训计划”。首先是失地农民证书培训计划。对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技能证书的,除按现行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外,再按照我市就业技能培训同工种同级别补贴标准最高30%的比例,给予失地农民培训岗位补贴。

   另外还有重点建设项目技能培训计划。在掌握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用工需求的基础上,组织职业培训机构与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对接,面向本市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并根据培训合格后就业的人数,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奖补。对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按照每人300-6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组织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在岗职工取得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每人最高16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在重点建设项目技能人才储备计划方面,市及各区、市组织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人才储备培训,培训合格的,纳入全市技能人才储备库,并给予培训补贴。 (记者 陈珂)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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