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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优抚对象可申请临时救助 因赌致贫者除外

来源:大众网   作者:赫洋   2014-09-26 17:29:00

关键词: 青岛;临时救助;优抚对象;贫困者
  大众网青岛9月26日讯(记者 赫洋)大众网记者今天从青岛市民政局了解到,青岛市将对市内面临临时性困难的优抚对象进行救助。每年救助标准为不超过6000元,对赌博等不良嗜好导致的贫困将不予救助。
  据介绍,临时救助的范围是具有青岛市户籍居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义务兵军人家庭、部分军队退役人员、1993年—1999年复员干部等优抚对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符合《青岛市民政局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制度》救助范围的,应按照《青岛市民政局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制度》有关规定办理,优先予以救助。其它存在特殊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家庭,经过申请、审核、审批,可按照每年不超过两次,一年救助总价值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临时困难救助。
  对有就业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有法定赡(扶、抚)养人但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不能提供有效真实证明材料的;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致贫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况,不得申请救助。
  申请临时困难救助的优抚对象,应由本人或亲属向居住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交书面临时困难救助申请,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口、抚恤补助证、收入证明,大病、重病已支付的医疗费收据以及单位和社会救助帮困的情况证明等材料,由村(居)委会单独或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后,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核通过,报经区(市)民政部门审批。特殊情况下,市民政局、区(市)民政局可直接进行救助。对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的单位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对已领取的临时困难救助金如数追回外,由所在村(居)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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