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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儿童每年可领1200元 分春秋两季发放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李飞鸿   2014-09-26 10:08:00

关键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青岛市教育局;公办学校;普通高中

  半岛都市报9月25日讯(见习记者李飞鸿 ) 9月25日,青岛市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秦新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与广大学生家长进行了交流。秦新提到,2014年春季,青岛市财政投入约1800万元,为近2.4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民办学校学生跟公办学校的学生享受一样的资助,资助标准按同等类型公办学校的资助标准执行。秦新介绍说,幼儿园目前也有补助,叫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主要是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在园期间的托幼费及伙食费补助,一年平均1200元,分春秋两季发放。“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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