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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恶化区市要缴补偿金 近期是雾不是霾(图)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王磊江   2014-04-11 06:19:00

关键词: 空气质量 市环保局 污染成因 雾天 我市

空气恶化区市要缴补偿金 近期是雾不是霾

  我市将制定区市空气质量补偿办法 初步思路是按照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改善或恶化情况进行奖惩

  昨天,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王珉做客“在线问政”栏目,就“2014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话题与广大市民在线交流。王珉在网谈中透露,我市将制定区市空气质量补偿办法,初步思路是按照各区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改善或恶化情况进行奖惩。

  解读>>> 近期是雾不是霾

  “最近这一段时间感觉每天都是雾蒙蒙的,这几天到底是雾还是霾啊?”对于空气质量,网友还是很关心,并提出了这一问题。对此,王珉在网谈中解释称,最近这几天,青岛市区南部连续出现雾天。这种现象主要是进入春季以后,受阳光照射,陆地气温上升快,而海水温度升温慢,海面气温低,海上的低温气流向陆地流动,使陆地空气中的水汽凝结形成雾,这种现象在青岛的春季是常见现象。“大家如果注意一下,有时可以看到海边经常有平流雾出现,而北部城区则是晴天。前几天空气质量持续为良,今天因刮北风,受北方污染影响,自上午起空气质量为三级。”王珉说,市民可登录青岛市环保局网站,在主页上有空气质量的实时信息。

  对于雾霾污染,王珉介绍说该污染成因复杂,来源广泛,与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密切相关。我市PM2.5来源中,燃煤排污、机动车排污、扬尘污染等是主因。治理空气污染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努力,联防联控,综合治理。环保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承担着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协调的职责,并对工业污染治理直接负责。

  进展>>> 制定空气质量补偿办法

  昨天,有网友提出,“听说青岛今年将研究建立大气污染生态补偿制度,进展情况怎样?”王珉对此表示,山东省出台了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我市也将制定区市空气质量补偿办法,初步思路是按照各区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改善或恶化情况进行奖惩。完成改善目标任务的,市级财政给予奖励,空气质量恶化的区级财政向市级财政缴纳生态补偿资金。目前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初稿,计划近期内提交市政府研究。

  王珉在网谈中说,居民生活燃煤总量在全市用煤总量中占比不大,但因为没有污染物治理设施且低空排放,其污染影响较大。今年市环保局对城中村、城郊村居民燃用散煤污染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下一步市环保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区市政府,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积极推进居民炊事采暖“减煤换煤”,对有条件的区域实施集中供热,短期不能改造的,采取政府补贴方式推广优质低硫型煤或无烟煤,具体措施正在制定中。

  分类治理71家重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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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市继续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约束,全年共计划完成60个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不断挖掘机动车及畜禽养殖减排潜力,提高减排效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削减1%、1%、2%和2%。今年青岛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总投资尚未统计。对环保部门负责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市环保局初步估算投资额约为15亿元。一季度,污染源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6家企业完成了12个项目的治理,4家企业7个项目开工建设,81个项目确定了治理方案。一季度我市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PM2.5、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2%、36%。

  照前期通知要求,青岛市环保局已对仍未达标排放的71家重点企业实施分类治理,其中一般性工业企业32家,已全部实施限产治理,目前完成治理工程建设9家,正在工程建设施工中5家,其余工程建设尚未开工;纯供热企业16家,目前均已实施停产治理,因供热季刚刚结束,治理工程建设尚未开工;热电联产企业23家,均已实施限产治理,目前治理工程建设中9家,其余工程建设尚未开工。(本版撰稿 记者 王磊江)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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