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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试点今年全国推开 青岛近3.6万人受益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陈珂 吴帅   2014-02-10 07: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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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1402/20140209/news_20140209_2360580.shtml

  据新华社2月8日电 记者8日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设的要求,2014年将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利用部分新农合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在参合(保)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国务院医改办近日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已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切实抓好有关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由医改办牵头,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保监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尚未制定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省份,要在2014年5月底前出台有关文件;要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宣传和政策解读,使群众真正了解这项政策的实惠,能够“求助有门”;加大对合规医疗费用界定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力度,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商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

  大病保险岛城近3.6万人受益

  早报讯 岛城大病保险已经有35945人受益,累计赔付4918万元。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我市新农合已经启动大病保险工作,通过二次报销将整体报销比例提高了6个百分点。目前我市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处于整合阶段,整合结束后大病保险的覆盖面将扩大至青岛的全部城乡居民。

  国务院医改办要求,尚未开展该政策试点的省份,须在今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记者昨日从我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从新农合筹资中每人拿出15元投商业保险,用于救助新农合报销、大病报销之后仍然困难的家庭。目前共计20种重大疾病在保障之列,具体病种如下: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新农合大病保险以政府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补偿比例、盈亏率、配备的承办管理力量等内容。据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实际支付比例将不低于50%。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2013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资金对20类重大疾病参合患者住院发生的高额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记者 陈珂)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孙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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