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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二批保障房推出 共3250套10日起申购

来源:大众网   作者:庄慧   2012-12-07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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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青岛12月7日讯(记者 庄慧)青岛市第二批保障房项目近日全面推出。本次公开销售的保障房包括5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共3250套房源。其中5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售房源共计1402套, 销售均价在3700元/平方米左右;2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可售房源共计1848套,销售均价都为5050元/平方米。 
    3250套保障房公开销售 
    本次公开销售的保障房包括5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共3250套房源。其中5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售房源共计1402套,包括市北区的瑞纳·紫轩,香槟国际南区,香槟国际北区;城阳区的国宏雅居;黄岛区的盛世·嘉园二期。2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可售房源共计1848套,都位于城阳区,分别是正商·蓝海港湾、天一·金色海湾。 
    此次公开发售的经适房均价在3700元/平方米左右,两个限价房项目价格均为5050元/平方米。本次销售的集中受理阶段自12月10日8时起至12月19日17时止(周六、周日正常受理),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登记。购房登记先后与选房顺序先后无关。 
    为方便市民登记,前往香槟国际南区和香槟国际北区项目办理购房登记手续时,可到保利·里院里售楼处(嘉定路、人民一路交叉口,市民可乘坐1路、302路、309路、30路、367路、362路、378路公交车嘉定路站下)候车,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将统一组织发车前往项目登记现场。 
    本月10日开始购房登记 
    此次公开销售主要面向青岛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申请人参加购房登记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登记,登记后不能更改、撤销。办理购房登记时,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场登记。本人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购房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 
    申请人按规定办理购房登记后,现场领取《青岛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登记回执》或《青岛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登记期满后将于2012年12月22日至2012年12月26日在青岛房地资源网(www.fdzy.gov.cn)、青岛住房保障网(www.qdzfbz.gov.cn)分项目对项目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下月6日公布入围名单 
    本次销售将依据申请人家庭基本信息和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有关规定对申购家庭进行综合计分排序。计分排序结果将在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及市民代表共同监督下,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计算产生。计分排序过程将通过青岛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QTV-1)公开播出。计分排序最终得分以购房登记结束日(12月19日)为准。 
    当申请登记人数大于房源数量时,按照申请人综合得分分值高低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数量的20%确定。当申请人数量少于房源数量时,全部申请人均可入围。经确定的入围申请人按分值高低依次轮候选房,分值相同的申请人,依据申请人申请办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 
    入围名单、选房顺序及选房开始时间将于2013年1月6日在《青岛日报》、青岛房地资源网(www.fdzy.gov.cn)、青岛住房保障网(www.qdzfbz.gov.cn)进行公告。已入围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购房登记现场按顺序选房。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

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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