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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收到银行催款单 想看明细半年没拿到

来源:蓝色快报   作者:   2012-10-24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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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交通银行委托的青岛某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给张先生发来短信,催促还款。    

    10月17日,在位于发电厂附近的办公室里,市民张先生等了一天交通银行的消息,说好当天发来的信用卡支出明细却始终没出现在邮箱里。今年3月份,张先生被告知 2010年开办的信用卡拖欠了1800余元,于是他向银行要求看看明细单,而银行却始终并未出示支出明细,“这半年银行只是通过各种方式让我还欠款,可是支出明细看不到,我为什么要给这笔钱?”17日下午,记者来到张先生的店中,调查这一纠缠了大半年的事件。

  收短信称信用卡欠1800多
  今年3月24日,收到交通银行提醒还款短信那天 ,张先生正在新开业不久的店里忙活生意。等到快下班的时候,他才注意到手机上还有一条未读短信,打开一看,短信上显示自己的信用卡有欠款 1800多元。看完短信,张先生脑海里立即闪过“疑惑”二字。据张先生介绍,虽然曾经透支使用过这个卡,但“印象中先后存了三笔钱,已经把钱还完了”。
  信用卡办于2010年,“当时的透支额应该是 1.1 万元左右。”张先生介绍说,收到短信几天后,张先生利用空闲时间先后算了一下办卡之后的收支,“只记得花了不到8000元,但先后三次往卡里充过钱。”据他回忆,一次充了4000 多元,一次1500元左右,一次2000 多元,“应该是差不多还清了,就算是有缺口,缺口也不能有这么大。”
  想看明细单却大半年未果
  疑惑之下,张先生向银行催款的工作人员提出查看明细单的要求,“希望能看一下这张卡的收支明细。”然而,银行方面的工作人员对张先生提出的要求,却始终没有正面回应。直到10月16日,同银行进行了一系列交锋的张先生忍无可忍地来到银行柜台前,要求查看信用卡的支出清单,同样疲惫不堪的银行工作人员承诺将于第二天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明细单发给张先生。张先生抱着希望回了家,“很希望历经半年的‘战争’能就此告一段落。”张先生说道。
  10月17日,在办公室坐了一天的张先生屡次刷新自己的邮箱,但直到下午5点银行几乎下班的时候,邮箱内显示收到的新邮件数目,依然为零。多次交锋
  银行催款电话打到了老家
  据了解,从3月24日张先生收到银行催欠款的短信开始,一直到10月17日,一场看不到硝烟的战争始终弥漫在银行和张先生之间。而同样从3月 24 日开始,截至9月24日,张先生“原本的欠款额再加上滞纳金已经达到了2110元”。一位银行委托的代理律师介绍说。
  6 月中旬时,远在莱阳的张先生的母亲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那边称,她的儿子欠了交通银行一笔钱,希望她能催促儿子早日还款 ,否则的话,银行将走法律途径起诉张先生。对儿子情况几乎一无所知的她随即问到了这件事,正烦于此事的张先生不禁有些气恼,“如果欠钱,也是我欠的 ,为什么要麻烦老家的人?”
  一气之下将卡扔进垃圾桶
  据张先生介绍,他曾于晚上8点多接到过银行的催款电话,“因为不胜其烦,当时就没接。”而在 6月份之前,催款电话几乎每两三天就一个。“每次接电话我只说一个要求,就是看看收支明细单。但打来的电话,除了催款几乎没有其他内容了。”
  7 月份左右,张先生再次接到催款的电话,“当时在电话中说要走法律程序。而且他们表示因为欠款未还,这张卡将被挂停 。”挂了电话之后,张先生一怒之下将信用卡扔进垃圾桶里,同时,卡号和交通银行网站的信息也一并被他扔进了垃圾桶,这让他错过了最直接的查询手段。
  而交通银行方面,不仅烟台当地的支行曾和张先生联系过,远在北京、青岛、广州的交通银行都曾和张先生就此事联系过。张先生的妻子也劝他,“不就是两千元钱么?还了算了。”而张先生却始终坚持“没有明细单,就是不交钱”。
  □银行方面
  如何看明细,工作人员说法不一
  为何要求看个明细单,却拖了半年也没能解决?
  据张先生介绍,他第一次要求看消费明细时,交通银行方面称,需要带着身份证、信用卡等来柜台办理。而他前去办理时,却被一名业务员告知“这里不能办理。”随后记者联系了一位负责和张先生联系此事的银行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拿上有效证件去柜台办理即可”。
  随后,记者拨打了这家银行的客服电话,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柜台上难以办理,需要在客服这里查询,客服会将查询结果寄给客户。”而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曾拨打客服电话也被如此告知,“但半年多了,还没收到查询结果。”
  记者随后和交通银行方面联系,交通银行烟台支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联系了三个月没有结果,已经由青岛那边的银行负责接收此事。”记者接着又联系了青岛银行方面,得知已由一家律师事务所委托负责处理此事,据这家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介绍,“已经数次和张先生交涉,希望最近能取得一个结果。”但对此,张先生也提出了质疑,“为何在烟台办的卡,要由青岛方面来和我交涉?”
  律师解说
  有权索取清单,但不能拒绝还款
  记者随后咨询了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的刘昌辉律师。据刘律师介绍,对于信用卡的问题,张先生在自己查询无果的情况下,有权利向银行提出查看消费明细的清单。银行方面也应当配合拿出明细单为客户提供缴款依据。
  刘律师还告诉记者称,客户同时不能以没有明细为借口而拒绝还款,“客户同时必须及时还清欠款,欠款超过5000元的话,银行方面可以起诉其行为为信用卡诈骗。”

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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