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刘大群辞去邢台市长职务:曾涉三鹿事件 被举报养情妇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3-02-21 14:15:00

刘大群

刘大群

原标题:刘大群辞去邢台市长职务 曾被举报收回扣养情妇

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记者 李志强)2月19日下午,邢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大群同志辞去邢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孟祥伟同志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2年年底,部分国内知名网站和微博上相继出现《曝河北省邢台市市长刘大群收受回扣、豢养情妇》为标题的文章。该文章以“张剑仁”等河北省邢台市29名干部群众身份,联名举报邢台市长刘大群“四宗罪”,包括在土地出让中以权谋私拿回扣,涉足工程承包捞好处费,毁掉国有邢台路桥公司,包养二奶并违规为其办理事业单位招录手续和干部身份等。

2012年12月17日,新华社“中国网事”刊发《河北邢台市长遭网上联名举报》,报道称,记者未能联系到刘大群本人。河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就此事接受了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

对于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提出的河北省纪委是否收到张剑仁等人的实名举报材料、是否注意到网络上相关举报内容、是否就此向网帖涉事者展开询问调查等问题,河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委已经注意到相关网帖。对于此事,相关部门已专门写出报告,向河北省纪委主管领导做了汇报,正在进一步了解核实中。

报道刊发后,被人民网、新华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多家知名网站和多家纸媒转载,成为网上热议话题。许多网民表示,此次联名举报的事实详细,有关部门应当尽快查清事实。网民“新山东”认为:“公道自在人心,没做过也不怕人家举报。但如果真的存在这些问题,相关部门一定要尽快介入调查。”但刘大群本人并未公开对此作出回应。

记者经搜索看到,《河北邢台市长遭网上联名举报》报道发出后,刘大群以邢台市长身份先后三次出席公开活动。分别是:2003年1月5日,刘大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服务业项目建设有关情况汇报;1月6日,刘大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1月9日,刘大群与市委、市人大常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一同参加“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

曾因“三鹿事件”受到处分的河北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2009年3月被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分。2010年1月调任邢台市市长并担任市长一职至今。

刘大群简历

刘大群,男,汉族,河北灵寿县人,1958年8月生,1984年11月入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植物病理系植物病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农学博士,教授。

1974.03——1976.10,肥乡县西河头堡村知青;

1976.10——1978.10,华北冶金地质勘探公司518队工人;

1978.10——1982.07,河北农业大学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2.07——1985.08,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作物遗传育种专业学习,攻读农学硕士学位;

1985.08——1987.09,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科研人员;

1987.09——1992.06,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植物病理专业学习,攻读农学博士学位;

1992.06——1995.08,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植物病理专业从事博士后研究;

1995.08——1997.03,河北农业大学农学院院长;

1997.03——1999.08,河北农业大学副校长;

1999.08——2004.06,河北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其间:2003.03——2004.01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4.06——2006.09,河北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不驻会);

2006.09——2006.10,河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不驻会);

2006.10——2008.10,河北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不驻会);

2008.10——2008.11,中共河北省邢台市委副书记;

2008.11——2009.01,中共河北省邢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9.01——2013.2,中共河北省邢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是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河北省委委员。

吴立州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