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吾悦广场代金券没到期就不能用,消费者很伤心

2020-08-03 09:44:05 来源: 爱青岛 作者: 王梦馨

  为了促进消费,今年各大商场也是各出奇招。四月份的时候,青西新区的杨先生发现新城吾悦广场,推出了优惠促销,花300元能买到500元的代金券,杨先生便囤了一张,想着请朋友下馆子搓一顿,可当这饭吃完了,结账的时候,杨先生却碰了一鼻子灰。

  今年4月4日,杨先生在新城吾悦广场的公众号上看到了商场推出的优惠活动,花费300元就能购买一张价值500元的代金券,可以在商场里的20多家餐厅使用,有效期为120天。当时杨先生觉得十分划算就购买了一张。起初杨先生在商场里消费也没有遇到任何问题,但7月19日他再去消费的时候出了岔子。

  杨先生:饭店以我们代金券过期为由,拒绝给我们进行代金券优惠买单服务。

  杨先生回忆,当时带着朋友在商场四楼的一家餐厅吃饭,吃完饭结账的时候被告知代金券已经过期,可代金券二维码下面有一个明确的有效期,是到今年的8月2日,怎么7月份就过期了呢?

  杨先生:我说咱们这个优惠券的确没有过期,因为我是4月4日购买的,然后咱们有效期阐明是120天,饭店也跟吾悦广场商管人员沟通,但是商场给他们的答复就是代金券不予以兑换,然后只能让我们自己全款买单,或者软件买单。

  电话录音新城吾悦广场工作人员:现在我们的财务已经跟所有的商家结完款了,我们这个券已经不能用了,你去哪一家商户他可能都是不能给你核销了,所以说我们这边给你退款。

  杨先生:但是我不要求退款我要求核销,因为我这个没到使用期限。

  新城吾悦广场工作人员:对,我们没到使用期限,但是我们6月30日我们整档活动结束了。

  杨先生拿出了当时跟商场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对方表示,代金券活动确实是在6月30日就结束了,商场会按照还没用完的代金券余额,给顾客进行60%的现金退款。对于为什么是6月30日到期,对方是这样解释的。

  杨先生:因为举这个例子,写的是3月2日至6月30日可核销兑换,(例)券的有效期是6月30日过期无效,她就以这句话为原则,就说他们自己的代金券6月30日过期了。

  使用须知里的举例说明,却成了商家对代金券在6月30日到期的依据,杨先生觉得这个说法让他无法接受,但对此新城吾悦广场的态度却十分强硬。

  电话录音新城吾悦广场工作人员:我们这个可能已经不能用了,门店可能已经接到通知,说不让使用这个券了,他们已经不接受了,他们那边已经统一做过退款了,就是我们补贴的钱,商户之间已经把账结完了。

  按照百分之六十退费,杨先生觉得并没能享受到购买代金券的优惠,所以他认为商场的解决办法并不合理。使用二维码下面明确写着有效期,为何又要以使用须知里的举例日期为准呢?商场那边又是什么说法呢?行动员与杨先生来到了青西新区的新城吾悦广场。

  商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到杨先生的投诉之后,已经多次跟杨先生协商,并提出了解决方案,表示他手里剩余的代金券可以退钱也可以继续使用。可杨先生对这个解决方案并不满意。

  杨先生:你们解决什么方案,我首先说的你要正面赔礼道歉,你要端正自己的态度,你们是不是失信了?

  新城吾悦广场工作人员:我们为什么要跟您道歉?

  杨先生:诚信经营约定的服务不提供,拒绝提供服务,你不属于失信属于什么行为?

  新城吾悦广场工作人员:那么市场监管所有没有跟您沟通过,有没有给您提出过我们的解决方案。

  现场,对于代金券的有效期到底应该以哪个为准,新城吾悦广场方面并没有做出明确答复。当时杨先生也把情况反映给了灵山岛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调查之后表示,已经对商场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教育,并且依法作出了处理,让商场和杨先生私下解决,但杨先生对商场的态度并不满意。

  杨先生:因为他们根本不提赔礼道歉,也不提自己有错,市场监督管理所最后做的处罚决定,就是警告和约谈吾悦广场负责人,咱国家消保法上写着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那么对于这次因为代金券有效期闹出的纠纷,新城吾悦广场方面到底有没有责任?灵山岛市场监督管理所又是以什么依据对商家做出的处理呢?行动员来到了青西新区的灵山岛市场监督管理所。

  灵山岛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胡靓靓:他并没有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这构不成欺诈的行为,我们是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第六条,以虚假或者是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提供服务,或者是销售商品,根据这一条来对他进行了依法的处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给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等相关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他们的调查,商场方面目前的行为,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的第六条,以虚假或者是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灵山岛市场监督管理所也是以此对新城吾悦广场依法做出的处罚。

  灵山岛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胡靓靓:根据我们省局裁量的规则,我们对吾悦广场作出了单处警告的行政处罚。因为裁量规则里面规定是要过罚相当,到目前为止,我们到关于吾悦广场的消费券投诉,只接到杨先生这一起,而且吾悦广场在我们看来是积极整改,并对杨先生的要求做出了回应。

  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解释,新城吾悦广场的这种行为并没有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对商家进行了一个警告的行政处罚。如果杨先生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原文链接:http://news.qtv.com.cn/system/2020/07/31/015632828.shtml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