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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杨懿渲 青岛报道
“从刚才庭审中你们提交的材料来看,你们单位的规章制度内容有点问题,比如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劳动者无故迟到早退或者旷工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这个表述就不是很严谨,建议你们通过民主程序修改成具体次数,比如连续旷工三天或每季度累计旷工超过十天这种具体的、可以明确量化的标准”,这是发生在李沧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仲裁庭里的一幕。
为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预防劳动纠纷的产生,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仲裁“庭后一课”普法宣传活动,要求全体仲裁员在案件庭审结束后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本案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实践中的裁判标准;同时以本案为基础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法,例如对于欠薪案件,除向用人单位告知关于劳动报酬的规定外,还应向其告知如因欠薪导致劳动者离职,企业还将承担经济补偿等责任,协助企业举一反三,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2024年以来,区人社局共开展“庭后一课”普法277次,为企业定点清除用工风险301个,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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