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表彰“工人先锋”集体和个人 先进集体一次性奖5万元

2018-01-04 15:29:00 来源: 青岛大众网 作者: 刘宇昕

10个“工人先锋号”。

10名“工人先锋”。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青岛1月4日讯记者 刘宇昕)1月4日,李沧区公布“工人先锋号”和“工人先锋”评选结果。分别授予在实施全区“推进百项重点工作、实施百日攻坚会战”进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各10个。据悉,被命名表彰的“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一次性给予50000元奖励,对被命名表彰的“工人先锋”个人,给予500元奖励。这是山东省内首次对“工人先锋号”给予物质奖励。
  青岛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李沧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了打造宜业宜居宜身宜心的创新型花园式中心城区的奋斗目标,李沧区正处于发展关键期,“爬坡过坎”需要最大限度地激发7万多名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干事创业的活力来。非常时间干非常事,需要付出非常努力。因此,李沧区总工会打破常规,推出“非常政策”来肯定和鼓励实干者,通过打造“工人先锋”、“工人先锋号”这一品牌,充分发挥“工人先锋号”和“工人先锋”的示范引领、激励带动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区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干事创业的活力,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的氛围。
  按照《李沧区总工会关于在全区“双百攻坚会战”中深入开展争创“工人先锋号”和“工人先锋”活动的意见》中的基本条件,采取区直工会推荐和项目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并综合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2017年以来历次获得“李沧区突出贡献单位”的单位;在实现完成财政收入过百亿目标工作中的突出单位(房地产单位除外);对区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出色完成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单位;在重大会议期间社会维稳方面工作突出单位;先进个人从先进单位中产生,并由先进单位所属党委确定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原则上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与处级单位不纳入评选。同时,突出正向激励导向;不搞平衡;突出业绩;经得起时间考验;向一线倾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了筛选推荐。
  据悉,评选“工人先锋号”、“工人先锋”活动从5月8日至9月30日是选树阶段,10-12月份为征求意见阶段,2018年1月为表彰奖励阶段。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认可、严格考核的原则,由基层工会根据“工人先锋号”、“工人先锋”的基本条件,在充分听取单位、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经所在街道工会、区直工会考核审查后,推荐上报区总工会。
  青岛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截止到10月,收到区直工会推荐的“工人先锋号”39个,“工人先锋”41人,项目主管部门推荐的“工人先锋号”14个,“工人先锋”11人。10月至12月,区总工会将申报的名单、事迹材料汇总分别报给各分管区长、副书记审阅,并广泛征求基层各单位意见、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同时依据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跟踪督查的结果,初步拟定评选意见,并经过公安部门、纪检机关政治审查。12月上旬上报区委书记会研究通过。根据书记办公会要求,区总工会又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12月19——25日在全区进行了公示。
  最终评选出10个“工人先锋号”,分别是:
  1、青岛国际院士港综合管委会办公室综合部--海外院士青岛行活动项目
  2、区审计局—引进Seeram(西拉姆)院士团队
  3、李村街道办事处—奥克斯搬迁安置项目
  4、李沧区环境卫生有限公司公厕公司
  5、青岛融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
  6、浮山路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中心
  7、环保李沧分局监察一中队
  8、兴华路街道办事处信访办
  9、区民政局双拥优抚科
  10、公安李沧分局治安大队
  10个“工人先锋”,分别是:
  1、杨菁菁:青岛国际院士港办公室项目主管
  2、张建勋—区投资审计中心工程师
  3、周立军—李村街道办事处经管科科长
  4、李针—李沧区环境卫生有限公司公厕分公司管理员
  5、吕磊—融海公司副总经理
  6、王开如—浮山路街道办事处经发中心主任
  7、宫富国—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李沧分局
  8、刘海英—兴华路街道办事处卫计办主任
  9、姜登喜—民政局双拥优抚科主任科员
  10、朱滨—公安李沧分局治安大队中队长
  据了解,被命名表彰的“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一次性给予50000元奖励,对被命名表彰的“工人先锋”个人,给予500元奖励。这是山东省内首次对“工人先锋号”给予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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