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稳定和扩大就业22条新政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扩大至“五险”

2019-05-13 15:57:00 来源: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 作者: 蒋甜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5月13日讯记者 蒋甜)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8%降低至16%,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再降低50%,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扩大至“五险”,双招双引优秀创业项目、创业明星、大学生创业之星奖励提高到10万元……近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岛城发布《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磅出台稳定和扩大就业22条新政,按照降成本促进就业、发展产业扩大就业、提升技能拓展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服务助推就业的总体思路,重点在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4月25日。
  降低社保费率 提高企业用工活力
  针对企业关注的用工成本高、重点群体反映的社保缴费负担较重等问题,《意见》重点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方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将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8%降低至16%,将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在现行费率基础上再降低50%,延续实施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至1%的政策。这项措施,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41.8亿元(养老保险22亿元、工伤保险3.8亿元、失业保险16亿元)。
  同时,落实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费定额减免政策,其中,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第三,则是扩大社保补贴范围,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由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三险”扩大到“五险”,增加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经测算,此项政策每年将为用人单位减轻社会保险负担约5亿元。
  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产业稳定岗位
  据介绍,青岛外贸进出总值占全省比重近1/3,经济的外向度比较高。受当前新旧动能转换、中美经贸摩擦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可能面临生产经营困难。
  为此,《意见》中也做了应对,从资金、服务两个方面建立专项制度,对这些企业进行扶持。主要是: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将失业保险返还的比例由30%提高到50%,其中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返还标准进一步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50%;对一次性裁减50人以上的企业,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开展专项服务等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就业,预防规模性失业。
  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核心是人岗匹配度不高。为解决这一问题,《意见》重点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二是建立企业在岗培训制度。对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不足部分,可由区(市)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支持。同时,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缴纳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到1年以上,同时将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享受最高2000元的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三是建立生活费补贴制度。2020年12月31日前,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职业培训,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一个月,补贴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
  培育新业态,扩大就业渠道
  据统计,目前全市新业态、新经济等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1/3,是未来就业增长的重要动力,但就业、社保的规范成为当前面临的一个问题。为此,《意见》要求,支持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新业态发展,推动就业、社保等政策服务向新就业形态覆盖。
  针对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出:实施家庭服务业“五个一批”行动(利用3年时间,培育一批家庭服务诚信机构,壮大一批家庭服务品牌机构,打造一批家庭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创建一批家庭服务创业示范平台,选树一批家庭服务明星),打造家庭服务云平台,实施从业人员技能提升项目。
  另外,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育行动,鼓励创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导人力资源交流服务等发挥平台作用,对开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培训、人力资源交流对接活动等给予奖补,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做大做强
  允许将合规住宅登记为营业场所
  创业既能实现创业者的自身就业,还能扩大就业。在这方面,《意见》突出“学深圳、赶深圳”,对整个政策体系进行了升级。
  一方面,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允许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创设信用担保贷款制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凭信用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享受贴息。
  另一方面,实施重点群体个体经营税费减免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扣减相应税费,取消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条件中关于社会保险缴费时限的要求(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原规定需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原规定需缴纳社会保险满4个月),同时,结合青岛市区域特点和“双招双引”工作,将双招双引优秀创业项目、创业明星、大学生创业之星的奖励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鼓励各类群体创业。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