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7年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3181家

2018-03-28 17:5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青岛3月28日讯记者 胡方圆 通讯员 肖海青)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近年来,青岛市高度重视社会资本办医工作,积极落实国家、省鼓励社会办医、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办医工作,截止2017年底,青岛市共有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3181家。

  据了解,截止2017年底,青岛市共有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3181家,其中医院234家,基层医疗机构2947家,总资产达1956061.9万元。在234家医院中,按照级别划分,一级医院占116家,二级医院83家,未定级医院35家;按照类别划分,综合医院占130家,中医医院占28家,专科医院占72家,护理院占4家;按照经营性质划分,非营利性占97家,营利性占137家,现有床位12849张,卫生技术人员数为1025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642人,执业护士4740人,年诊疗人次达680万,出院人次达20万,门诊病人次均诊疗费用280.2元,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6022元。

  青岛市社会办医呈现总体数量逐年上升,专业范围不断扩大,覆盖区域理性拓展,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服务质量逐步提升等特点,社会力量办医已经成为青岛市医疗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形成推动社会办医的工作合力。

  青岛市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国家、省、市鼓励社会资本办医,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新思路、新要求和新举措,不断强化工作合力,积极推动本部门本地区的社会办医工作。

  2017年,全市新设置审批社会资本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42家,完成执业登记262家,同比增长5.22%,实际新增床位数1274张,同比增长6.16%。全市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总数和床位数,分别占全市医疗机构和床位数的41%和20%,同比分别增长8.43%和2.99%,市卫生计生委(含中医药管理局)共设置31家,设置床位3916张,累计投资总额达22亿元,注册资金达4.7亿元,涉及老年病、口腔、中医、妇产(婴)、精神卫生、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多个类别和专业。共完成执业登记17家,登记床位数942张,完成投资总额累计约4.65亿元,注册资金累计约1.62亿元。

  落实助力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

  市、区(市)卫生计生部门作为社会办医的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落实优化政务环境的措施,取消社会办医对地点和数量的限制,重点审查社会办医的基本标准和条件,特别重视对医疗机构选址的评估,尤其鼓励集团化、连锁化发展,按照事前沟通、事中跟进和事后回访的工作思路,为其提供全程服务,通过办公网络、微信群、电子邮箱等及时提供政策咨询、专家指导、注意事项提醒等服务,为社会办医释疑解惑,助力社会办医良性发展。青岛市市南区和西海岸新区创新思路、大胆实践,加大和落实社会办医财政补偿资金,西海岸新区还积极探索“民办公助”途径,推动社会办医做大做强。全市积极开展医师区域化注册,实现电子化注册管理,为符合条件的医师办理多机构备案执业,有限缓解社会办医人力资源短缺的现状。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建立横向和纵向的医疗联合体,提升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的能力。支持社会资本办医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参与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工作,推动我市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

  推行加强社会办医的监管模式。

  市、区(市)卫生计生部门积极推行医疗机构“3+1”监管模式和“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审批、事中管理、事后监管间的衔接,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加法制监督的监管模式,全过程加大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委内各处室分工协作的良好局面。依据职责每年开展两次拉网式专项督导检查,并充分发挥47个医疗质控中心的作用,每年开展两次专项质控检查,同时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执法人员名录库,强化日常监管及专项执法检查,实现了社会办医疗机构全行业监管、全方位覆盖,既促进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又创造了公平公正的医疗市场环境。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严格审批医疗机构许可事项,作出不予行政许可34家次,撤销设置许可1家次,注销医疗机构1家次,暂缓校验5家次,同时查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机构违法案件43件,罚款83000元。其中,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17件,占总数的39.53%,超诊疗科目或者范围超出登记范围7件,占总数的16.28%,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等13件,占总数的30.23%,其他案件6件,占总数的13.95%。各区市共检查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3177家,立案处罚150起,罚款39.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041.2元,吊销诊疗科目1个。

  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社会办医活力。

  继续推动将部分属于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的医疗机构审批权限,调整下发至各区、市卫生计生部门,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梳理并更新审批事项和目录,不断优化审批环境和流程,激发社会办医的活力。同时将出台政策,积极落实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医养健康产业的新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针对目前社会办医遇到的政策障碍,积极加强同各有关方面的协调,重点探索医养结合型机构遇到的人员配置难、运营成本高等突出问题,综合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关规定,主动作为,制定多方认可的人员和床位的配比的标准,用政策合力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完善综合监管,打造公平营商环境。

  加强市、区(市)两级卫生计生部门的上下联动,持续实施“3+1”监管模式,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同时继续主动加强工商、民政、国土、消防和环保等部门的信息互通,积极推进信用青岛建设,建立医疗机构红黑名单制度,坚持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规范和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打造公平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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