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岛城专栏 > 平安岛城

夫妻搭档疯狂套现近千万被抓获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2-05-25 15:40: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犯罪嫌疑人李某

套现用的信用卡

    大众网青岛5月25日讯 一张信用卡会有几千甚至数十万的透支额度,只要支付极少的手续费便可以在银行规定的期限内无息使用。今年37岁的李某看中了这块“商机”,帮助他人刷卡套现从中收取高额的手续费来赚取利润。从2010年开始,李某伙同妻子薛某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利用POS机先后疯狂套现一千余万元,获利三十万余元。5月22日,黄岛警方将这两名套现犯罪的“夫妻搭档”抓获归案。目前,李某、薛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小区住家户人来人往,警方缜密调查抓获嫌疑人
    2012年5月18日,黄岛公安民警在走访中获悉,香江路某小区一出租房,每天来来往往很多人,可能涉嫌信用卡套现。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对该住户李某及其妻子薛某进行调查摸排,经查,该李某注册的公司账户每月都有近百万资金往来,这和其公司的业务很不匹配。经过几天的蹲点守候,民警发现每天和李某往来的人非常多,经进一步调查证实,这些人都是信用卡持卡人,李某进行非法POS机套现的犯罪嫌疑很大。5月22日上午9点,黄岛警方经过缜密部署,果断出击,一举将李某、薛某以及正在李某处办理信用卡取现的13人抓获。
    既用别人的卡,也自己“养卡”疯狂套现敛财
    经审查李某供述,2010年,李某和妻子开了一家投资公司,并以公司名义申请了一台POS机,开始为他人刷卡套现从中收取高额的手续费来赚取利润,也就是套现人将信用卡在李某的POS机上刷卡,将钱转到其公司账户上,然后李某再将钱从银行取出来,留下手续费后将剩下的钱交给套现人。李某每次向套现人收取1%-2%不等的手续费,例如客户需要提现10000元,李某便抽取100元或200元作为手续费,非法获利比较可观。
    李某在通过为他人套现的方式赚取利润外,其还通过“养卡”的方式获取暴利,即李某向他人收集大量信用卡,按月支付给持卡人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报酬,然后用这些信用卡套取现金用来民间借贷获取暴利。正当李某的“套现业务”开始步入“正轨”时,银行发现其资金流动不正常怀疑其涉嫌恶意套现遂将POS机收回。但是李某舍不得这块“肥肉”,先后又通过朋友的公司申请了2部POS机,疯狂套现达600多万元,直到这2部POS机又被银行封掉收回。
    连续3部POS机被封掉,不断开辟新套现方式
    接连3部POS机被银行封掉后,再加上对公安机关重拳打击POS机套现的畏惧,李某夫妇收敛沉寂了一段时间。可没多久,贪心的李某又开辟了一条新的套现敛财途径。“从2011年1月份开始,我从网上发现,使用淘宝网也可以套现,主要就是现在淘宝网上注册一个商户名称,注册完了之后卖东西,主要卖一些虚拟的游戏币等物品。”李某交代,“然后再申请一个买家的账号,用买家的账号刷信用卡买我自己商户的东西,然后将钱打到自己的账户上,这样账户上的钱就可以取出来使用。”李某就是用这个办法非法套现100余万元,直到淘宝网将信用卡支付这种方式给停用了。
    2011年11月份,已经无法再从淘宝网进行套现的李某又琢磨了一条新路子,就是通过加油卡实现套现的目的。据李某交代,很多物流公司都有车队,需要加油,李某就刷信用卡往物流公司在加油站的加油卡上充值,然后通过物流公司将现金置换出来。从2011年11月份到案发,李某通过这种方式套现400余万元。
警方提示,应通过正当的信贷途径来获取资金支持
    黄岛警方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处罚。为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金额达100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则为“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增加,所获刑期累计。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应通过正当的信贷途径来获取资金支持,切勿使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信用卡套现存在诸多隐患,对持卡人来讲,套现行为不仅会影响自身的信用记录,透支现金一旦逾期不还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持卡人的个人信息可能被套现者盗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使自己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梁铁君 封凯明)

王玮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