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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简介】:天一仁和珑樾海小区原定2021年9月交房,但开发企业通知业主,房屋延期至2022年3月交房,且业主对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赔偿金额表示不满,故引发投诉。
【处理情况】:受疫情和行业限电等客观因素影响,开发企业确实无法按原合同交付日期交房,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加班加点进行建设,2021年12月已举办工地开放日,确保2022年3月底交房。针对延期交付赔偿问题,一方面开发企业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足额赔付相关款项,另一方面,对于业主提出的合同约定赔付比例较少的情况,开发企业会认真研究,在具备交房条件时,向所有业主统一答复。
【消费提醒】: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从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在实际项目中,房屋可能因为前期手续不齐、建设资金不足、基础设施配套未完成等原因造成延期交付。购房者可待房屋交付后依据已经签订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要求开发企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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