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频道 > 以案说法

输油管道上打孔偷原油 俩“油耗子”在青被判刑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郭欣 曲顺   2016-06-27 16:15:00

关键词: 黄岛;输油管道;打孔偷原油;判刑;

  大众网青岛6月27日讯记者 郭欣 曲顺 通讯员 李明 丁德振)近日,山东青岛黄岛区法院安全生产审判庭审结了一起在输油管道上打孔盗油,危害油气管道安全的案件。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分别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单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案件回顾:

  危害生产安全——多次在输油管道上打孔盗油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7月份的一天,东营人吴某某、单某某与其他两同伙(均已被判刑)共谋后,至青岛市黄岛区某村南的桃树园内,在铺设于此的输油管道上打孔、安装盗油阀。三天后,四人再次来到上述地点,拧开阀门盗放原油2吨。2012年8月上旬的一天,吴某某、单某某等四人又来到青岛某公司以北桃树林内,在铺设于此的输油管道上打孔、安装盗油阀。后上述人员交叉结伙先后两次至上述地点,拧开阀门盗放原油共4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单某某在输油管道上打孔盗窃原油的行为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其行为不仅对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而且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严重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单某某曾因犯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法执行完毕后,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但鉴于吴某某、单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均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分别对上述2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实行三合一——全国首设安全生产审判庭

  据黄岛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依法高效解决安全生产矛盾纠纷,黄岛法院于2014年11月4日在全国法院率先设立安全生产审判庭,专门审理涉黄岛区安全生产类案件。

  “安全生产审判庭与法院行政审判庭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受理和审判危害生产安全、重大交通安全的刑事案件、职工工伤类的劳动争议民事案件及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通过审判工作和非诉审查工作,发现和监督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漏洞和不作为行为,及时提出改进的司法建议。结合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公开宣判、以案释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黄岛法院分管安全生产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毕明太介绍,“安全生产审判庭创新实行安全生产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集中审理的审判机制,统一司法审判的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突出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生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实现行政诉讼、经济处罚与刑事惩罚“三合一”的安全生产审判模式。”

  自黄岛法院安全生产审判庭成立以来,共审理涉安全生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28件,审查涉安全生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6件,有力促进了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曲顺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