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法院集中宣判10起毒品犯罪案件 最高获刑九年
来源:大众网 2016-06-24 18:00:00
大众网青岛6月24日讯(记者 郭欣 曲顺 通讯员 李成强 姜冰)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遏制毒品犯罪滋生,6月24日即墨法院对10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开庭前,法警为被告人摘除戒具
10名被告人均未戴戒具
2016年5月1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正式施行,《规则》 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但认为其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除外。
即墨法院考虑到10名被告人人身危险性不大,本次庭审活动中被告人均着便装出庭受审,未使用手铐、脚镣等戒具。
即墨法院集中宣判10起毒品犯罪案件
案例一:三次容留他人吸毒拘役五个月
2015年12月—2016年2月,三个月内,唐某三次容留巩某、房某、田某等人在自己家中吸毒,因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6年3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7日被逮捕。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惩处。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例二:非法持有毒品126克判九年
2016年2月23日14时许,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段某当场抓获,并从其所驾驶的鲁BXXXX号商务车内查获白色晶体8包,经检验共重126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段某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6年2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9日被逮捕。段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126g,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应予惩处。段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案例三:八五后贩毒11.5克被判7年
被告人李某, 1985年出生,2016年1月-3月,连续贩毒三次共计11.5克,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逮捕。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甲基苯丙胺11.5g,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惩处。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说法:毒品犯罪案件两年增加了12倍
近年来,即墨毒品犯罪案件发案率迅速增长,毒品犯罪成为本地区主要得犯罪类型之一,2013年涉及毒品犯罪案件16件,不到全年刑事案件的2%;2014年增长到52件,占全年刑事案件的6%,2015年毒品案件翻两番,达到208件,占全年刑事案件的17.6%。2016年至今收案104件,占总数的16%,呈逐年上升趋势。毒品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为主,占毒品犯罪的97%。
通过本次10起毒品案件的集中宣判,希望能引起全社会对毒品犯罪危害性的认识,自觉远离和抵制毒品。打击毒品犯罪,除了司法机关分工配合外,更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让我们行动起来,打击犯罪、远离毒品,共创“无毒”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曲顺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