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非法进口书刊价值19万余元 三人被判刑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2016-03-08 23:47:00
近日,李沧法院审理一起出售进口书籍案件,因为非法进口非法出版物,三个经营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到3年不等的刑期。
据了解,2012年以来,被告人崔甲、傅乙、范丙伙同傅丁(另案处理),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淘宝网注册名为“木石典藏”、“亦石台版书店”的淘宝网店非法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期间 ,崔甲负责提供身份信息注册网店,在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的家中将傅丁提供的部分书籍目录进行上传,并主要经营“亦石台版书店”的业务,崔甲收取书款后由范丙、傅乙将资金转账给傅丁,傅丁负责从台湾通过快递方式向大陆发货。截至案发,上述网店销售相关出版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
李沧法院认为,被告人崔甲、傅乙、范丙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处罚。被告人崔甲发展注册信息、上传书籍目录、收款等,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傅乙、范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应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均可从轻处罚;且能主动缴纳罚金,亦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崔甲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傅乙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范丙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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