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热点

2016年青岛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9天 优良率四年来最好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宫昌乐   2017-01-13 10:28:00

关键词: 天数;废气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油品供应;天然气用户

  半岛网1月12日消息12日上午,青岛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6年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据介绍,2016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9天,比上年增加17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

  2016年青岛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9天

  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统计结果显示,2016年青岛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9天,比上年增加17天;优良率为81.7%,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其中一级(优)59天、二级(良)240天、三级(轻度污染)48天、四级(中度污染)12天、五级(重度污染)5天、六级(严重污染)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一级(优)的天数为历年最多,五级(重度污染)以上的天数为历年最少。

  从各月份情况来看,8月空气质量最好,首次进入全国74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十,位列第七,且在北方32城市中排名第三,7月至10月连续4个月实现了六项污染物月均值全部达标,2月、6月、7月、8月、10月5个月份PM2.5、PM10、SO2、NO2月均浓度均为历年最好水平;从各季节情况来看,夏季空气质量最好,冬季受排放量大、不利气象条件及上风向外部输送影响,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但较去年同期仍有较大改善;从全年来看,尽管冬季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较大,市区全年空气质量仍实现了总体持续改善。

  四市环境空气质量胶州领先

  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年度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63.1%、71.8%、69.6%、70.2%,PM2.5年均值分别为50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49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值分别为92微克/立方米、83微克/立方米、94微克/立方米、8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分别为24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19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33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

  2016年青岛市多举措治理大气污染

  2016年,燃煤污染控制方面,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52.4万平方米;市区新建燃气管道124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7.2万户;淘汰燃煤锅炉41台,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85个;全市配送到户清洁煤炭总量约6万余吨,依法劝离占路销售散煤商户,取缔占路销售散煤等行为。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共检查工地7615个次,罚款170.3万元;加强裸土绿化工程,全年共完成裸露土地绿化206公顷;市区主干道机扫率达到100%,次干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完成17个工业扬尘治理项目。

  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 2016年1月1日起全面销售国V车用燃油,保障了油品供应;共查实有奖举报黑烟车165辆,向举报人发放奖金16500元;检查加油站3951家次,检查重型柴油车24076辆、黄改绿车辆4624辆;路查执法490次,检查车辆55984辆。工业、服务业及港口物流业废气治理方面,完成工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135个、餐饮单位油烟治理175家、汽修企业喷漆废气治理52家;董家口新建抑尘墙540余米;积极推进船舶岸电推广应用,青岛港建成船舶岸电泊位30余个。

  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针对外部污染物传输和本地静稳不利气象条件引发的重污染天气,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于12月19日9:45发布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22日17时起,解除蓝色预警并终止Ⅳ级应急响应。期间加密会商研判,采取了发布防护提醒、强化监管执法等措施,对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

  文 宫昌乐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