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结婚证出错 买房无法证明“老婆是老婆”
来源:四川新闻网 2015-05-21 14:11:00
何先生与妻子2005年登记的结婚证。
5月20日,由于其谐音“我爱你”,吸引了众多情侣选择在这一天登记结婚。近日,来自巴中市平昌县的何先生却因为结婚证身份证号码与妻子相同,在办理房屋按揭时无法证明其夫妻身份而困扰。
结婚证夫妻身份证号码相同 买房陷困扰
5月15日,网友“水中月亮”发帖称:2005年,平昌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办理结婚证中将何先生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号码写成了同一个号码。现在办按揭,却要三番五次到处出证明。
据了解,2005年5月27日,何先生与妻子在平昌县驷马镇办理登记结婚。今年,何先生需要办理按揭,却发现当初办理结婚证上面的身份证号码同妻子的身份证号码一样,无法办理。为此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却无法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
系工作人员书写错误 已更改补发
19日,针对此事,平昌县民政局回复称:经查,何先生与妻子于2015年5月15日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补发结婚登记证,工作人员在接件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双方所提供的原结婚证上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与何先生当天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文件要求,作出不予办理并告知何先生及妻子须提供经公安机关出具的“原结婚证上身份证号码与何先生其妻子现在使用的身份证号码系同一人的证明”的决定,然后再次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补发结婚登记证。
据平昌县民政局相关人员表示,何先生同妻子是在2005年办理的结婚登记,由于当时都是工作人员用手填写,难免因为工作失误造成书写错误。由于时隔十年,当初为何先生办理结婚登记的王姓工作人员早已调离岗位,目前无法取得联系。
目前,平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已于2015年5月19日按规定给何先生夫妇补发了结婚登记证书。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