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首例就近入学民告官案宣判 原告被驳回起诉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5-04-26 08:25:00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离家300米就有小学,却被划到2公里外的学校就读,学生家长为此将当地教育局告上法院,这起南京首例就近入学“民告官”案昨天宣判,原告被驳回起诉。
顾先生家住建邺区吉庆家园小区,在小区附近约300米处,今年新增一所小学——南师附中新城小学北校区。当他咨询建邺区教育局后却得知,吉庆家园小区的学区依然在2公里外的南湖三小。顾先生认为,这违反了国家义务教育法中就近入学的政策精神。去年7月,他将建邺区教育局告上了法庭。
原告方律师:义务教育法规定,就近入学,你没有就近入学,你就远入学。
法院审理后认为,顾先生女儿出生于2008年,起诉时尚不满六周岁,不是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和被告建邺区教育局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驳回顾先生的诉讼请求。
建邺区法院法官:江苏省义务教育办法明确规定,所谓的适龄儿童是指当年8月31日满六周岁的才叫适龄儿童。原告在2014年的8月31日之前,不满六周岁,所以在当时她还不是一个适龄儿童,她没有相应的法律权利,所以不可能与被诉行为产生法律上的联系。
法院认为:目前建邺区教育局尚未出台2015年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的实施办法,等到今年的学区划分确定后,顾先生作为相关利害人才能针对这一行政行为起诉。顾先生表示,建邺区2015年的学区划分办法出台后,他将再次起诉。(南京台记者阙方海)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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