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车闯红灯撞伤人 掏了2万余元医疗费
来源:沈阳晚报 2015-04-22 15:55:00
新民郭先生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不幸被一辆闯红灯能通行的急救车撞倒,摔成重伤。急救车随即将受伤的郭先生紧急送到医院。4月20日,新民市人民法院公布,急救车负全责,由保险公司赔偿郭先生一万余元。
2014年11月4日7时10分,郭先生骑电动车外出准备去上班。郭先生通过辽河大街立交桥北侧时,突然被一辆急救车撞倒,电动车被撞毁,郭先生摔成重伤。见状,急救车紧急将郭先生抬上车送到新民市人民医院救治。
郭先生在医院住院43天,医生叮嘱其出院后再休息一个月。经调查,撞伤郭先生的急救车是新民市妇婴医院的。经交警认定,急救车有闯红灯行为,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虽然新民市妇婴医院承担了郭先生所有的医疗费2万余元,但对其他赔偿没有达成协议。医院方面表示,自己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50万元,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郭先生将医院起诉到了新民市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等各种损失近5万元。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郭先生误工费等12000余元。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