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一教师为赚几百元好处费 伪造学校公章获刑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王裕奎   2015-01-14 15:04:00

关键词: 学校 教师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获刑 刑事处罚

  日照一在编教师因贪图蝇头小利,经常为他人提供借款担保拿好处费,后因学校不再为其出具工资证明,其便自行伪造印章,加盖于收入证明上,最终,该教师被判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但因其犯罪较轻,且偿还了债主大部分款项,并取得对方谅解,所以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52岁的张伟(化名)是日照市东港区某乡镇的一名小学在编老师,为了赚几百元好处费经常为他人提供借款担保。后来因其担保的款项,借款人多无力偿还,张伟多次被债权人起诉,其工资账户也被冻结。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张伟仍执意为他人担保,其所在学校为了对张伟本人负责,不再为其提供工资收入证明。

  2013年1月,又有朋友找到张伟,想让其给自己的一笔2万元借款作担保,张伟欣然应允。在学校拒绝证明其工资收入的情况下,张伟伪造了学校的印章,自行加盖于收入证明上。同年3月,张伟再次以同样的手法给另一朋友担保6万元借款,到期后,两名借款人均无力偿还。

  去年12月,东港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张伟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扰乱了公共管理秩序。由于其犯罪较轻,且偿还了债权人大部分款项,并取得对方谅解,法院最终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免予张伟刑事处罚。

  【法官说法】

  据承办法官介绍,免予刑事处罚,是指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一般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几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和侵占这几类案件;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官同时提醒,免予刑事处罚并不意味着无罪或者不用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在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后,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隋秀芹 王晓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