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跳楼自杀不成反砸死他人 系公安部督捕逃犯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4-12-30 09:17:00
广州警方“扑克牌通缉令”第3号人物“黑桃A”林锦成。 警方供图 摄
林锦成潜逃17年跳楼自杀不成反而砸死他人。 警方供图 摄
“羊城第一悍匪”潜逃17年跳楼自杀不成反砸死他人
中新网广州12月29日电 (程景伟 潘国良 张毅涛)世事没有最奇,只有更奇。广州警方29日透露,日前从广州荔湾广场5楼跳下自杀不成反而砸死他人的男子,竟是17年前制造“羊城第一惊天大案”、在广州沙面持枪打伤民警并抢走民警配枪的重大逃犯林锦成。
此人被中国公安部列为督捕B级逃犯,也是广州警方“扑克牌通缉令”第3号人物“黑桃A”。
12月4日傍晚7时许,一名男子从广州荔湾广场南塔5楼纵身跳下,跌至负一层时,将一名路过男子陈某砸伤致死,跳楼者也腿骨骨折,经送医院救治脱离了生命危险。跳楼者向警方自称“张某福”,广西人,对民警询问不予理睬,对事件三缄其口。
民警提取相关生物物证发现,此人真名叫林锦成,1960年生,今年54岁,户籍为广州市海珠区,有违法犯罪前科,1974年因盗窃被送少管,1981年释放。令警方意想不到的是,这个神情颓废、万念俱灰的男子,竟是17年前“羊城第一大案”的重大逃犯,在1997年持枪伤害民警的“夺枪悍匪”。
鉴于案情重大,广州警方立即派员对林锦成采取强制措施,并转至专业医院治疗。因骨折而卧床不起的林锦成,此时早已没有了当年“羊城第一悍匪”的凶悍暴戾之气。在铁证面前,他供认不讳,交代自己就是林锦成,并供述当年作案以及十多年来亡命天涯的惶恐生活。
1997年元旦,林锦成及其同伙李某在广州人民北路持手枪抢劫,抢走事主一只价值11万多元的“劳力士”金表和现金数千元等。两周后的深夜,事主在广州沙面某食家宵夜意外发现林锦成和李某,随即报了警。警方赶到该食家抓捕。两名歹徒发觉周围情形有异,立即夺路而逃,并各掏出手枪疯狂射击拒捕。民警与两名歹徒发生激烈枪战,其中李某被当场击毙,林锦成则开枪射伤一名民警,趁机抢走了民警配枪,并劫持一辆摩托车逃逸。
案发后警方查明,林锦成14岁时就因盗窃被少管,出来后劣性不改,一直在“混江湖”,并染上吸毒的恶习。
林锦成案发后潜逃到了境外地区,广州警方遂将林锦成上报中国公安部,列为公安部B级通缉犯。2012年4月,广州警方发布“扑克牌通缉令”,将林锦成列为第3号通缉犯“黑桃A”,仅次于“大小王”。
林锦成潜逃到境外地区后,将抢来的“劳力士”表卖了2万多元,之后就在当地落脚,并从事非法活动谋生,后又潜逃到东南亚等地匿藏。多年的亡命生涯使他心力交瘁,加上吸毒更使身体彻底垮了下去。为了躲避警方抓捕,林锦成断绝了与家人的所有联系。
由于在国外混不下去,林锦成最终还是潜回国内,匿藏在广州郊区搞些零售生意。此时林锦成了解到,他已被警方“扑克牌通缉令”列为“黑桃A”。他的犯罪也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妻子与其离婚,女儿读到高中就被迫辍学帮人看档口为生,加上潜逃所背负的心理压力日渐巨大,致使疾病缠身,生意也每况愈下,林锦成悲观失望,感到实在活不下去了,悔恨中产生了自杀的念头。于是,他在今年12月4日选择以跳楼的方式自杀,不料竟然砸中路人,导致一名无辜民众失去了生命,又添上一笔“过失致人死亡”的罪行。
据林锦成交代,当年抢夺民警配枪逃逸后,就将两支枪支扔入了珠江江心。(完)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