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河南一法院被指收费25年不审案 回应称庭长已病故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   2014-11-13 09:57:00

关键词: 庭长 审案 虞城县 病故 法院提起

  “时任虞城县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的梅广俊同志于2000年8月病故。”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对于“河南虞城县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25年不审案”一事,虞城县法院昨天(12日)作出回应:1989年,虞城县法院给刘长福开具的案件受理费收据中,收款人处签字的是当时任经济庭庭长的梅广俊,而梅广俊同志于2000年8月病故。经调阅当时的档案材料,没有发现刘长福所说的起诉状、立案审批表等,亦没有相关人员承办过此案件。刘长福在长达二十余年的时间内没有向法院提起过受理案件不审理的问题。下一步,虞城县人民法院将配合联合调查组继续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纵横点评:俗话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法官病故,法院不是还在吗?作为司法审判机关,法院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理应作风严谨、行事有据,在案件受理、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循规章、流程。怎能因一人得失,而影响案件的存废?制度上的漏洞和缺失,又将法律的公信、威严置于何地?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