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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曝在永和桥被挖双眼 警方证实为子虚乌有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黄沁琛   2014-11-05 09:33:00

关键词: 警方 永和 双眼 女子被 桥边

女子被曝在永和桥被挖双眼警方证实为子虚乌有

  微信上谣传“女孩险遭绑架”网络截图

  微信上谣传“女子被挖双眼” 网络截图

  谣言一:女子在永和桥被挖双眼

  警方证实:完全为子虚乌有

  一夜之间,谣言又起。11月3日,在一些个人微博、微信朋友圈里开始传播一条“女子凌晨在永和桥被人挖双眼”的消息,并配有“现场图”。经警方核实,近期没有发生过此类案件。这条消息被证实是不折不扣的谣言。

  网上惊爆:女子被挖双眼

  11月3日下午,市民小段在微信里刷朋友圈时,看见有朋友在转发一条消息。仔细一看,触目惊心。

  以下为消息内容:“凌晨过路的南宁市民在永和桥桥边发现一位满脸是血的女性坐在路上,看了才知道这位女性朋友是被人挖掉双眼后,丢弃在桥边的,很恐怖。所以在此我劝告一下我身边广大的女性朋友们,晚上没有人陪同不要自己走夜路!”

  文字内容下面配有8张图,其中有一张图是一名黑衣女子坐在路边,旁边站着几名男子;最后一张图是女子在他人的搀扶下站起来。

  小段仔细看了女子面部,发现虽然图片不是很清晰,但也能看得出面部疑似有血迹。联系到文字里“双眼被挖”的内容,他顿时觉得毛骨悚然。

  实际上,从当天上午开始,在一些个人微博、微信朋友圈里就开始传播这条消息,内容基本一致,图片也是相同的几张。

  按照“有图有真相”的网络定律,很多网友相信了这件事。在一些评论中,有网友大呼“世道不太平”,更多的人表示“好恐怖”。

  但事情的真相真是如此吗?

  图片疑点:被挖双眼还能看手机?

  本报官方微信第一时间也注意到了这条消息,在关注进展的同时向警方求证。

  在等待警方调查结果期间,本报官方微信在梳理网友回复时,发现这条消息一个最大的疑点。

  消息称“女子被挖掉双眼”,但如果仔细观察8张图片,就会发现其中有2张图居然是该女子坐在地上,低头“盯”着手里的手机。

  “眼睛被挖了还能玩手机?”发现这一疑点的网友纷纷表示这女子“太淡定”。而在最后一张女子被人扶起的照片中,女子的神情也显得很平静,跟刚刚经历“被挖双眼”这种残忍的事实描述不相符。

  警方调查:没有这回事

  有图未必有真相。11月3日上午,警方对“女子在永和桥被挖双眼”这则消息进行了辟谣,证实这是一起谣言。

  据警方介绍,因为消息描述的时间地点均不明确,所以跟永和大桥相邻的西乡塘公安分局和江南公安分局都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这是一则谣言。

  两个分局相继通过官方微博进行辟谣,内容为:“近日,有网民在网上传播消息称:‘凌晨路过永和大桥时看见一女子满脸是血,被人挖去双眼。’这条消息引起关注转发。南宁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经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和辖区江南公安分局、西乡塘公安分局核查,近期均未发生类似案件。南宁警方就此提醒网民,不要轻信、传播不实信息,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里面的图片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尚未调查清楚图片的具体来源。

  本报官方微博从网友的回复中梳理出两种可能性:一是女子参加万圣节活动,脸部的“血迹”为活动的化妆;在第二种可能性里,网友“岁月如斯”表示是该女子摔倒时不慎磕破脸蛋,坐在地上边玩手机边等120。

  谣言二:女子在中柬路险遭绑架

  警方证实:为去年6月的事

  本报讯(记者 周志英)冷饭又新炒,旧闻变新闻!连日来,微信朋友圈流转着一则“女孩在中柬路险遭绑架”的信息。发帖人称事件为近日所发生并附视频为证。记者求证发现,视频乃去年本地电视台播放的新闻片段。南宁警方表示,近日并未接有类似警情,提醒网友们勿信谣,勿传谣。

  “警惕!当街劫持女性事件在南宁已经发生,广西同胞们要注意了!”近日,包括微博、微信在内的多个社交平台都在流传着一则“南宁一名年轻女子在中柬路险遭绑架”的信息,发帖人言之凿凿,多个转载源均强调事件为近日所发生。由于内容里附有本地电视台播放的新闻视频,不少网友信以为真,一时间人心惶惶。

  记者浏览发现,这些转载源均来自非官方微信平台。在其中一个转载源,信息发布时间为11月2日。截至3日下午4时,阅读量就已经接近10万人次,不少网友也在朋友圈里转发关注。

  究竟信息是真是假?记者在观看完整视频时发现,视频截取自本地一家电视台栏目,大致内容为一名女性讲述自己在青秀区中柬路险遭陌生男子绑架的经历。看上去视频并无不妥,为正常的新闻报道,不过仔细一看,发现视频下方滚动新闻里出现“6月30日”的字样,而在网上一搜,发现视频内容2013年就有了。明显的,这是一则旧闻,并非“近日发生”。

  因中柬路为青秀山公安分局辖区,记者就帖子内容向青秀山警方求证,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留意到网上信息,视频中的女子险遭绑架事件并非近日发生,而是去年6月的事情,警方当时已经介入调查。另外,辖区警方近日也没有接到过类似报警,网传内容不实,请网友们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随意传播。虽然网传内容不实,但警方也提醒各位市民,尤其是单独出行的女性,外出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尽量不要走陌生或偏僻的路段,遇到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往人多地方走或及时寻求帮助。

  [新闻链接]

  这些年,南宁人经历的那些网络谣言

  ●2010年9月1日,网上大量流传“永和大桥发生坍塌,桥面有三辆公交车掉落河中”这则消息。一天之后,在网上散布这起谣言的某论坛版块版主张某被抓获,后被警方行政拘留。

  ●2012年10月,很多QQ群上不断有人转发一条消息:要是路上有人向你推销钦州市那雾茶,不要上当,那是一种迷魂药,一闻即晕,轻者抢财劫色,重者杀害高价出售器官。经记者向南宁、钦州两地公安机关求证,这是一则谣言,并且在2011年就开始流传。

  ●2014年5月底至6月底,西乡塘区金陵镇有一些群众零星传出一则信息:有六七名小孩的尸体被挖了心脏后丢弃在路边。西乡塘公安分局金陵派出所经调查,确认这是一则谣言,而散布谣言的陆某也被警方行政拘留4日。

  ●2014年7月6日,在南宁的网络上流传一则“南宁一天丢五个小孩,疑为要人体器官”的消息,说一个团伙专偷7岁以上孩子,可能是要人体器官。7日,经南宁警方证实,这是一条虚假信息,经过调查找到卢某等随手转发传播虚假信息的网民,并给予教育训诫。

  [法律条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报记者 黄沁琛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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