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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建自家新房旁 男子怕影响风水持锤将其砸断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2014-10-22 14:20:00

关键词: 墓碑 庄有成 新房 男子 受害人

  墓碑在自家新房旁边,男子认为影响自家“风水”,要求墓碑的树立者自行拆除。遭拒绝后,男子恼羞成怒,拿起铁锤等工具把墓碑砸断。

  近日,颍东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庄有成被认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但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4000元。

  李大刚家住颍东区某村,有兄弟三人。自上世纪20年代起,李家的祖坟被安置在该村一地块,供后人祭祀。

  1994年,安置李家祖坟的地块被承包给村民庄有成耕种,承包期30年。2009年,为了祭祀祖先,李大刚等人决定在原来祖坟位置立一墓碑。此时,该地由庄有成的哥哥租种,庄有成的哥哥与李大刚等人达成口头协议,同意他们在地里立碑。

  2012年,庄有成要在此地上建房,称墓碑影响其家“风水”,要求李大刚等人将墓碑拆除,堆一土坟。起初,双方在派出所达成协议,李大刚等人表示,自愿三日内将其祖坟的墓碑起掉,在原地包土坟。

  三天后,庄有成见李大刚等人未按协议履行,使用锤子、铁锨等工具将墓碑砸断。经司法鉴定,被损毁的墓碑价值5000多元。

  案发后,庄有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作案事实。开庭时,他表示愿意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颍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庄有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因受害人未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可以减轻被告人的赔偿责任,故判令庄有成承担受害人的部分损失,赔偿李大刚等人损失4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颍州晚报)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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