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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爱狗丢失 张贴打印监控视频“通缉”偷狗人

来源:云南网   作者:辛亚洁   2014-09-12 10:56:00

关键词: 狗狗 布兜 通缉 视频 李女士

  李女士每天6点多起床找寻爱犬到深夜 她把疑似小偷的监控视频截图打印张贴 “通缉”偷狗人到底妥不妥

  李女士贴出的寻狗启事及疑似偷狗人的监控视频截图

  李女士的爱犬“布兜” 市民供图

  4日,在环城巷开店的李女士发现自己的泰迪犬“布兜”不见了,随后她将附近商户内的监控视频看了个遍,发现自己的狗被一名中年男子抱走了。气愤之下,李女士将此男子的视频截图打印出来,与“寻狗启事”一起贴了出去。

  回放

  狗狗被陌生男子“抱走”

  4日下午5点,在环城巷开店的李女士发现平日里总是趴在店门口垫子上的“布兜”不见了,她便赶紧出门去找。以自家店为中心,她将附近方圆几百米的范围都找遍了。第二天一早,有朋友提醒李女士,“看看监控里会不会有线索”。随后李女士便将附近几条街巷内商铺安装的几十个监控看了个遍,终于发现了一些踪迹。

  “有个40岁左右的男人带了一只小狗,把‘布兜’引出去。‘布兜’不肯往前走,他就一直冲着‘布兜’叫喊。”监控显示,这名男子身穿灰白色西服外套、红色内衫、深色裤子,身形偏瘦。他沿着环城巷向南走到另一条巷口,然后右转,由东向西走去。

  在这条巷子里一家网吧的监控中,李女士看到这名男子抱着“布兜”大步向前走去,身后还跟着一只小狗。监控显示,这名男子和狗最终消失在民航路和二环南路交叉口的桥洞下。“他对路很熟,走的路线特别绕,一般人不会那样走。”在查看了周边商铺及派出所的多个监控录像后,李女士认为。

  苦寻

  中秋节别人过节她找狗

  “布兜”是一只2岁多的小公狗,从小就和李女士生活在一起,李女士对它的感情很深。“它一天24小时和我待在一起,不会和陌生人亲近。”李女士的手机里存着一张“布兜”的近照,照片里,“布兜”的脖子上戴着一条珍珠项链,项链上有个蓝色的蝴蝶结。“我在蝴蝶结的背面写了我的手机号码,时间久了,现在可能有点模糊了。”李女士和“布兜”吃住都在一起,“它跟我睡一张床,它比较挑食,我每天都要买5块钱的瘦肉拌在狗粮里给它吃”。

  近些天来,李女士因为忙着找狗,自家的服装店一直关着。“中秋节前夜,我一直找到晚上12点,中秋节当天还去了小板桥那边的狗市上找。”

  为了找到“布兜”,李女士做了许多平常不会干的事:“第一次去派出所(警方未立案),第一次上门求人家给我看视频,去景星花鸟市场找狗……”这些日子以来,李女士吃不好饭、睡不好觉,每天6点多起床,一直找到深夜。“有时候找得我头痛,只能吃止痛药。”她说,如果“布兜”已经被卖掉了,她愿意花重金再买回来。

  律师观点

  丢失宠物狗警方应立案

  对于李女士将男子肖像公布出来并注明是“偷狗贼”的做法,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表示,李女士是否侵犯了该男子权益要看实际情况而定,“一方面侵犯肖像权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另一方面如果狗狗不是这名男子抱走的,那李女士实际上侵犯了这名男子的名誉权。”对于丢失宠物警方是否应予立案,孙文杰表示:“宠物应算作是私人财物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讲,警方应予以立案。”

  提醒

  狗狗防丢术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宠物狗丢失一般有以下三种可能:狗狗自己走失成为流浪狗;狗狗被人为抓走,或者自己养,或者贩卖到餐厅,或者贩卖到宠物市场牟利;狗狗在外面被人为致死。本报提醒以下几招可防止狗狗走丢。

  1设立“根据地”

  主人不妨在遛狗的时候物色一个地点作为“根据地”,每天都在这个地方和狗狗休息、玩耍一下。这样一来,狗狗在走丢之后,首先会想到回这个地方等候主人。

  2学会“找狗”

  狗狗走失之后,寻找的时候就要留意附近可供狗狗躲藏、休息的隐蔽处,这个时候,不妨用哨声代替嗓音。在狗狗的耳朵里面,哨声比主人的声音传得更远。

  3拒食训练

  走丢之后,狗狗会遇到很多陌生人,而大多数人会用食物来吸引“落单”的狗狗,所以平常对你的狗狗进行有效的拒食训练很重要。

  4系好项圈

  时时刻刻给你的狗狗系好牵引绳和颈圈并且好好地握着或是拴着牵引绳。

  街谈巷议

  丢狗非小事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把狗视为“宠物”,作为追求“时尚生活”的一种形式,成了一些市民休闲娱乐的心爱“伴侣”和“玩物”。

  于是乎,对于李女士丢狗的事件,不同人有不同的立场:不养狗的,甚至多少还曾被“狗患”困扰的市民漠不关心;而养狗者或感同身受,对“偷狗贼”咬牙切齿。

  养狗固然是个人的“权利”,但更是一份责任。而对于李女士丢狗一事,则不能一刀切,首先宠物狗是李女士的私人财物,被偷走后,其权利应当得到保护;其次,抛开养狗利弊,被偷走的犬只流向让人担忧——不论是贩卖或是流向餐饮行业,都存在隐患,这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管。

  而当“吃狗的权利”遇上“爱狗的权利”时,“贩狗吃狗”的权利,其实并不能凌驾于“爱狗护狗”的权利之上;而对于丢狗事件,只要有人管,这还真不是一件小事。

  都市时报 记者 辛亚洁 评论员 王岱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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