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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卷走妻子百万积蓄 又与妻子闺蜜公然同居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2014-09-02 13:46:00

关键词: 闺蜜 陈女士 同居 赠与关系 男子

  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也许我们之前听过不少。大宁今天要讲的这位陈女士,遭遇的不只是丈夫负心,而且还被丈夫卷走了自己的百万积蓄,更可恶的是丈夫劈腿后,跟陈女士的闺蜜公然同居。

  陈女士今年40多岁,比丈夫大7岁。10年前,还在外地经营发廊的陈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丈夫,陈女士对丈夫一见钟情,两人很快结婚有了女儿。婚后,陈女士结束自己的发廊生意,带着100万资产,跟着老公来到南京,并先后在老公的要求下,把钱给了老公“创业”。十年来,老公的事业没见大的起色,但是拈花惹草的功夫倒是见长。一直以来,陈女士的生活就没有消停过。丈夫因为有了外遇,多次跟陈女士发生争吵,偶尔还会对陈女士进行殴打,但是为了女儿,陈女士不想离婚。丈夫见陈女士死活不肯离婚,就经常不回家,陈女士是全职太太,没有收入来源,两人的生活就这么畸形地维持。

  1年多前,陈女士再次发现丈夫出轨,而对方竟然是自己的闺蜜王某。王某是陈女士到南京后交的一个朋友,经常到陈女士家玩,2年前王某离婚,而不知怎么,王某和陈女士的丈夫走到了一起。看着丈夫劈腿,闺蜜背叛自己,陈女士伤心欲绝,在家里跟两人大闹一场,并以死相威胁。看到陈女士玩命了,陈女士的丈夫和王某都害怕了,为了息事宁人,陈女士丈夫当场写下一份保证书,称自己一定不会遗弃陈女士和女儿,今后每月给陈女士和女儿3000元生活费。而就在陈女士觉得丈夫已经悔改,准备过正常生活的时候。意外再次出现了,陈女士的丈夫到王某家公开与王某同居,拒不履行保证书的义务,保证书成了一张废纸。无奈之下,陈女士到秦淮法援中心求助。律师告诉陈女士,以目前情况,陈女士最好的办法是起诉离婚。陈女士表示自己知道丈夫已经把财产转移,离婚自己损失更大,而律师表示不离婚,可以起诉要求丈夫按保证书付抚养费,而这个方案最终被陈女士采纳,她在等待着律师和法院的帮助。

  如此负心汉,卷完钱玩劈腿,法律上就拿他没有办法?对此,律师告诉大宁,从法律的角度,目前追究陈女士丈夫的重婚罪取证困难,所以难以实现。保护陈女士的利益,最好的办法还是通过追索抚养费的形式,要求她丈夫尽抚养和扶养义务。而南京公证处王芃主任告诉大宁,如果陈女士当初让丈夫写一张借据,明确这100万是借贷关系,而不是赠与关系,并做相关公证。那么即使今天她可能遭遇丈夫劈腿,也不会遭遇现在这种无力生存的窘迫。而婚前财产公证,也是对女性的一种有力保护。

  正是“难识负心汉,财产办公证。看好私房钱,莫做痴女怨”。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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