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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跟保姆关系处不好 养父一怒解除收养关系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周文丹   2014-08-27 10:22:00

关键词: 保姆 1986年 收养 养女 卖房子

  近三十年的父母情,竟然敌不过保姆。宁海姑娘佳佳(化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被养父告上法庭。养父今年已经70岁了,因为佳佳和保姆一直处不好,于是去宁海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她越来越把自己当女主人,还把孩子带到爸爸家住,我能跟她好好相处吗?”考虑到养父年事已高,情绪不宜激动,昨天,佳佳给承办法官打了电话,表示愿意解除收养关系。

  养父姓冯,宁海人,婚后一直没有生育。1986年,40余岁的冯先生收养了一名女婴,取名佳佳,佳佳和养父母的感情一直不错。

  前年养母去世,佳佳和养父却因雇佣保姆问题产生了矛盾。

  2012年,佳佳的养母生病住院,家人雇了个保姆护理。养母去世后,冯大爷觉得自己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便想继续雇用那位保姆,但遭到了佳佳的反对,父女俩因此发生了争吵。

  后来为了缓解父女矛盾,佳佳也让步了,同意冯大爷另雇保姆。

  但冯大爷说,佳佳还是有很多意见,比如会当面讽刺保姆,有时还会打保姆。自己上去阻止时,也会被佳佳辱骂、威胁。

  冯大爷觉得佳佳的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父女感情,于是2014年8月,冯大爷来到宁海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佳佳的收养关系。

  “结婚后,我也不太住在爸爸家,没想到,她渐渐把自己当成女主人了,还把孩子带来住。”佳佳说,养父年纪大了,确实需要照顾,自己不是不让请保姆,是因为请的保姆不好,“她经常怂恿养父卖房子,房子是给养父养老用的,肯定不能卖”。

  佳佳承认因为这事和养父产生了矛盾,但没有辱骂或威胁过养父。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及人民调解员多次与冯大爷沟通,希望他能再考虑考虑,但冯大爷坚持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昨日,佳佳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称考虑到养父的情绪,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本报通讯员 于珊婉

  本报记者 周文丹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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