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死亡获60万赔偿金 离异父母为分钱对簿公堂
来源:重庆晨报 2014-08-26 14:41:00
儿子在外打工,不幸殒命。离异数年的夫妻,为60万元死亡赔偿金,对簿公堂。即使法院宣判后,男子仍拒不执行判决,放言宁可钱放烂,也不愿给前妻。
不过,今年8月下旬,经民警劝说,他跟前妻达成协议,同意支付前妻16.5万元。刘明与赵芳结婚9年后,于世纪初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子。离异后,儿子随刘明生活。
前年,20岁的刘强在四川巴中一工地打工,遭遇不测不幸死亡,施工方支付了赔偿金60万元。
悲痛后,刘明和赵芳却因死亡赔偿金分配产生纠纷,甚至将此事闹到了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赵芳与儿子的母子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有权分割儿子因意外死亡所获得的赔偿金。
但是,考虑到赵刘二人离婚后,儿子一直跟随刘明生活,从客观上来讲,刘明尽到了更多的抚养义务,可适当地多分一些死亡赔偿金。
法院判决后,刘明只支付了8万元给前妻赵芳,始终未追加支付赵芳应得的另外8万元赔偿金,并声称钱早已被花光。
然而,刘明对外多次扬言称,就算钱放烂也不再给一分钱。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中发现,刘明的账户上并没有可执行的现金,遂请求五间派出所协助调查,欲以拒不执行判决对刘明的行为进行追究。
五间派出所民警在获悉情况后,调看刘明存款账户,试图找到刘明财产去向。面对派出所民警,刘明表现得十分不配合,坚持表示赔偿金已被用光。
但是,民警判断,刘明肯定不会轻而易举地花光。几次交锋下来,民警意识到唯有实施“攻心”策略,才能让刘明按照判决支付赔偿款。民警对刘明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政策宣传和亲情感化,讲明法律责任和人情世故。
经过民警数次调解和劝导下,最终刘明态度软了下来,双方达成谅解,同意再支付前妻8.5万元。(文中人物为化名)(记者 郭发祥)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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