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持报到证获分配工作 16年后发现无干部身份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4-07-23 14:07:00
张敏向淄博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收到过5份正式的官方答复
37岁的张敏在自己当年中专毕业后,拿着“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到淄博市青少年宫上班。然而她在工作16年后得知,自己并不是有事业编制的“干部”,而是被定级为“服务社”的7级技工,并被告知同“服务社”签过十年“劳动合同”。而这个所谓的“服务社”,在工商局里却查不到任何信息。感觉被欺骗了16年的张敏,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诉,要求还她“事业编制”的“干部”身份,认定十年劳动合同属伪造。
一年多时间里,她得到了5份正式答复。官方在答复中称,有“报到证”不等于有“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因“缺乏权威机构认证”,无法认定为伪造。同时,劳动合同还被官方反复用来证明,张敏认可了“事实劳动关系”。但按当地一位曾多年主管毕业生分配工作领导的说法,“报到证百分之百地证明有事业编制”,是“干部”身份。这是一个“铁证”。有关律师表示,企业未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没有营业执照,就是不存在的企业,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目前,张敏还在四处奔走,寻找自己“丢失”的身份。
失去的“干部”身份
7月中旬,北青报记者在淄博见到张敏时,她正准备按信访“规矩”,到济南向省政府提出复核申请。显然,淄博官方的答复没能说服她。
感觉自己事业编制的“干部”身份出了问题,是2012年底的事情,之前她认为自己只是因“编制冻结”而没有转正。一位同事对张敏说:“你还是毕业分配过来的?”张敏答:“是呀。”那天夜里张敏失眠了,她发现很多人在网上发帖说,毕业分配过程中鱼目混珠,有偷梁换柱的、有截留编制的,还有窜改身份的。半夜3点,她把丈夫叫醒,聊起自己身份的事。
1996年底,19岁的张敏从山东省青岛工艺美术学校毕业。学装潢设计的她,拿着盖有山东省教委、淄博市人事局和组织部门4枚红色公章的“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到淄博市青少年宫报到上班。奇怪的是,后来她的档案里只有报到证的复印件,没有原件。
当年,有关部门的一份文件特别提到,1996年“增干指标仍主要用于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和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那年是“高校毕业生招生分配新旧体制并轨前的关键一年”,国家仍计划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净增加干部55万人。
查找资料,收集文件,找人咨询,张敏确信自己应该是有事业编制的“干部”。2013年3月25日,她向淄博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还她事业编制的“干部”身份。
张敏曾参加过3次专门会议,收到过5份正式的官方答复。
官方答复对“报到证”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未妥善保管原件表示了歉意,但拒绝了张敏恢复事业编制“干部”身份的要求。理由是派遣与编制无关,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不等于有“事业编制”,不能证明是“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报到证”上的公章,只是有关部门履行正常程序,其次,在有关部门的“编制实名制台账中没有申请人的信息”。
对此,当地一位曾分管毕业生分配工作的领导认为,答复的说法不能成立。用这位人士的话说,报到证“百分之百”地证明有“事业编制”,属“干部”身份。这是“铁证”。他说,直到1999年之前,有“报到证”就是干部,肯定有编制。接收单位自然增加一个编制。“报到证”就是命令,接收单位不会以无编制为由,拒绝接收。
据了解,山东省搞“编制实名制”是2007年以后的事情。张敏说,1998年她见习期满后,没被“转正”为干部,后来的实名制台账里当然不会有她的信息。用后来的事情证明以前的事情,这让她哭笑不得。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报到证”不等于“事业编制”的说法,官方答复并未给出相关依据。张敏提供的一份未具名的答复则让人看不懂,前面说“大中专毕业生派遣手续与事业编制身份无关”,后面又承认张敏1998年1月提出申请,经考核、批准,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系干部身份”。张敏难道是个没有事业编制的“干部”?
张敏的“报到证”上显示,她先是被派遣到“淄博市化轻工业总公司”,后来被改派到“淄博市青少年宫”。
谁“伪造”了十年合同?
在官方答复张敏后她才知道,“青少年宫科技咨询服务社(以下简称‘服务社’)”曾和她签订过一份十年的劳动合同。时间是1996年12月31日至2006年12月30日。官方的答复中说,这份合同是2001年补签的。
张敏记得1998年2月12日见习期满后,单位曾让她填了一份《高、中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在“工作单位”一栏里,让她填“市青少年宫咨询服务社”。当时她还挺纳闷,但人家说“我让你怎么填你就怎么填,大家都是这样填的”。她觉得自己该转正了,但此后再没人提她转正的事。
张敏完全不记得自己跟“服务社”签订过十年的劳动合同。2001年时,她在北京的中央美术学院进修,不可能签订这份合同。张敏当时提出,这份劳动合同是伪造的,要求进行笔迹鉴定。
官方答复对笔迹鉴定的要求未置可否,只说这份合同“是否是本人或委托其他同事或其家人亲朋代签,难以断定”;“在缺乏权威机构认证的情况下”,“无法仅凭张敏说法就认定合同伪造”。
一位曾在青少年宫工作的老职工回忆说,2006年前的青少年宫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一说,她也没跟青少年宫签过什么劳动合同。
曾任青少年宫业余艺校校长的王宁和曾任青少年宫办公室主任的司晓轩,都是在编人员,不用签劳动合同,对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没什么印象。在司晓轩的印象里,当年的领导不大可能跟员工签什么劳动合同。2001年到2006年间,曾任青少年宫主任的朱晓红说,她任职期间“人员冻结”,记不起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
“服务社”存在吗?
据官方答复,“服务社”是1992年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服务社”是否存在,答复中至少有三种前后不一的说法:一说,“服务社”因故“注销”;二说,“服务社”“后更名为‘淄博市青少年宫科技文化中心’”;三说,“‘服务社’未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这在当时的条件下是可以的”(此说法出现在张敏提供的一份无具名答复中)。
北青报记者在“淄博青少年宫志”看到,当年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是“服务部”,而非“服务社”。与答复中说法有一字之差。一份青少年宫提供给有关部门的文件中称,“服务社”“营业执照丢失,未年检,已被注销”。
张敏曾到淄博市工商局查询,在工商局的企业信息登记里,没有“服务社”、“服务部”的任何信息。北青报记者随张敏再次到工商部门查询“淄博市青少年宫科技咨询服务社”信息,工作人员告知,查询不到,该企业如有“变更”或“注销”,应该都可以查到。工商部门提供的“淄博市青少年宫科技文化中心”登记情况显示,“原企业名称”一栏空白,也就是说,该企业没有“变更”过企业名称。
显然“服务社”没有申办过“营业执照”,是一个“有名无实”的企业。奇怪的是,“服务社”居然还为名下员工缴纳了“企业养老保险”。按规定,办理缴纳养老保险的企业必须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关人员对此也说不清。
有律师认为,一个“有名无实”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北青报记者发现,官方答复中为证明“服务社”的存在,列举了多项证据,却唯独没有工商部门的证据。
“事业编制”被截留?
2014年6月30日是张敏劳动合同终止的日期。单位不断催促张敏签新合同。张敏很纠结。她不想再签新合同,不想让人再次“证明”她又认可了自己的“工人”身份。不签新合同,意味着失去工作,失去微薄的收入以及深爱的事业。
官方答复中称,张敏在18年的工作中,先是与“服务社”签订了十年的劳动合同,此后又三次与青少年宫科技文化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这说明张敏已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13年3月前,张敏从未提出过异议。
张敏记得,1997年1月7日,是她到青少年宫上班第一天,被分到业余艺校当美术老师。见到校长王宁时,王宁问她:“知道我是谁吗?”张敏老老实实回答:“不知道。”王宁大笑着说:“我是你的领导”。
张敏说,在业余艺校一直工作到2001年。后来又在青少年宫的书画院、美术书法部工作到2011年。2011年至今,在青少年宫科技文化中心工作,一直都是美术老师。她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青少年宫的一名合同工。
1997年1月7日第一天上班,张敏就被要求缴纳5000元“建宫基金”。不到20岁的中专生服从了。母亲一直为她保留着“收据”的原件。
1997年底,张敏见习期快满了。一天领导在会上说,当时有3个编制,符合条件的人很多,怎么办?一是交9万元给少年宫,二是无偿贷款20万给少年宫。张敏当时想,自己是国家统分来的学生,这事跟她没关系。再说,父母都是农民,不可能拿出这么多钱来。后来她没有如期“转正”,实在憋不住去问领导,领导说“冻结编制”了。
在一份1998年1月10日的“定级审批表”中,张敏被定级为“7级技工”,成了企业职工。张敏说,当年没有填过这份“定级审批表”,完全不知道自己被定级为技术工人。“定级审批表”里她的学历是“大专”。张敏说,当年2月12日填考核鉴定表时,她才告知单位拿到了“大专”文凭,填了“大专”学历。此前单位没人知道她是“大专”学历,可见“定级审批表”是后来别人补填的。
王宁和司晓轩都向北青报记者证实,张敏当初就是分到青少年宫业余艺校当美术老师,但没人向他们了解相关情况。王宁说他完全不知道张敏定级为工人之事。
张敏还发现,她被定级为“7级技工”的当天,单位两名合同工的名字,从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名单中减除了。合同工的名字后来出现在青少年宫“在编”人员名单中。
张敏认为,她的“事业编制”被截留了。她成了“合同工”,别人成了“在编人员”。官方答复一再用这些合同证明张敏认可了自己的“工人”身份,这让她很受伤。
“内部方式”转正未果
1996年张敏中专毕业三个月后,自学考试获得了山东轻工学院装潢设计大专文凭。2000年张敏在中央美术学院进修了一年的油画专业。六年后的2007年,张敏通过函授获得了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本科毕业证书。2011年张敏又在山东理工大学,获得美术学硕士学位。同年她拿到了“中教一级”的职称。
2007年后的张敏成了淄博市青少年宫的获奖“大户”。这一年还曾出任青少年宫美术书法部副部长,为青少年宫的创收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王宁对张敏的评价颇高。司晓轩说,张敏的学生很多。领导曾多次表扬张敏的“创收”业绩。张敏也不讳言,她一直默默努力为的是感动领导,让她有机会恢复“干部”身份。张敏曾一直认为自己没能“转正”,是努力得不够。
张敏说她曾经有过“转正”的机会。2008年考上研究生后,她向领导汇报这个“喜讯”时,领导希望她毕业后留在青少年宫,到时可以用“内部”方式,让她成为事业编制人员。条件是,每周六、日张敏还要完成教学任务,每年完成指定的“创收”指标。
可惜事与愿违。张敏研究生毕业后,青少年宫曾有编制指标,但张敏必须和别人一样参加公开招聘,通过笔试才能进入面试阶段。张敏在笔试前三个月才知道这个消息,笔试内容的范围很多是她不曾接触过的。结果,她离面试分数线只差4分,无缘面试。
7月21日上午,北青报记者在淄博青少年宫见到了韩其东主任,后者对张敏申诉事业编制干部身份一事作了回应。不过韩其东表示,他与北青报记者只是交流沟通,如果上级机关批准,他可以正式接受采访,并提供相应材料。
韩其东的上级机关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因张敏的事情目前还在信访程序中,暂时不便回应采访。
张敏在其信访材料中称,2013年11月她曾打电话给青少年宫原人事科长曲宝兰,了解她分配转正之事。曲答复她说是按领导指示办的。21日记者致电曲宝兰,其家人称曲外出了,立秋后返回,没有其他方式与曲联络。记者 王进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