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女子与丈夫争吵跳河欲自尽 浮在河面不下沉获救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徐宁 南师大   2014-07-09 13:36:00

关键词: 女子 尸体 跳河 自尽 丈夫

  “警察同志,快来啊,这河里漂着一具尸体……”昨天上午10点多钟,南京玄武区公安分局韶山路派出所突然接到市民报警。接警后,韶山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神策门公园旁的一条小河,只见在近两米深的水面上漂浮着一具“尸体”,仰面朝上,一动不动。

  由于“尸体”离岸边有5米多远,民警从岸边看去只能发现“尸体”是一名女性。由于涉及到尸体,派出所所长董家富和教导员王新带领民警立即联系了玄武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赶到现场勘查,并调来附近船只准备打捞。

  几分钟后,在打捞的船只还没靠近的时候,突然一名民警大喊一声,“你们看,她的手刚刚动了一下。”这一下,顿时惊起了众人的心。果然,在多双眼睛的注视下,“尸体”的左手果然动了一下。“她还活着,快救人……”这一刻,现场民警十分兴奋。

  韶山路派出所民警陈凝和刑警大队民警王伯轩得知情况后,两个小伙子没有任何犹豫,从警车内拿出救生绳和救生圈等装备,“扑通”两声就都跳下了河,朝着漂浮在河中的女子游去。

  很快,两人就游到了女子的身旁,此时她已经醒来,正在下意识摆动胳膊,但能看出已经全身无力,只是随着河水的漂流在浮动。两名民警立即利用救生圈和救生绳展开施救,并将其往岸边拖。到了岸边,在岸上其他民警的帮助下,这名女子终于被救上了岸。

  随后,民警迅速驾车将其送往鼓楼医院救治。幸运的是,经过抢救,该女子并无大碍。而此时,跳水救人的民警陈凝才发现自己的手臂被岸边的灌木丛划伤,而王伯轩的脚部也受了点轻伤。

  被救的女子今年50多岁了,而且没上过学不识字,根本说不清自己住在哪里。而且被带到派出所后,情绪依然很激动,一直嚷嚷着要自杀,“让我去死吧,我不想活了。”

  不过,在民警的不断安慰和劝解下,该女子情绪终于缓和了,并答应跟随民警的警车一起,在附近寻找自己的住处。据该女子讲,她就住在聚宝山庄附近,于是民警一直开着警车带着她在附近寻找,让她根据自己的记忆摸索回家的路。

  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在下午4点钟左右,民警帮助该女子找到了回家的路,原来她的丈夫在聚宝山庄公园做保洁。

  随后,民警也了解到,该女子因为家庭琐事与丈夫经常发生争吵。当天,她一时想不开就自己走到了神策门旁的小河,欲跳河自杀,幸亏最后被民警跳河救下。

  她为什么会漂在水面上不沉?

  金陵晚报记者就此咨询了有关专家,认为这名女子之所以想自杀没有沉下河,是因为人的身体密度只略大于水。而事发的小河由于前几天下雨,上流冲过来的一些垃圾,河水里因为有了过多的杂质提升了整体的密度。

  此外,被救的这名女子身体上的脂肪含量比较高,再加上穿着衣服,更容易漂浮在水面上,而不沉下去。结果,造成了该女子想自杀,却最后漂浮在水面上,还被误认为是“尸体”的原因。(通讯员 杨维斌 金陵晚报记者 徐宁 南师大实习生 王彦为)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