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制止情侣吵架手臂肌腱被砍断 肇事者失踪(图)
来源:沈阳晚报 2014-07-08 16:20:00
张先生和女朋友向记者讲述事发经过
因看不惯大男人在公共场合大声训斥女友,在东软工作的工程师张先生上前劝阻,没想到,吵架的男子竟从身上掏出菜刀对张先生狂砍,导致张先生左手臂肌腱断裂。
“我入院手术费就花了一万多元,砍我的男子却找不到了,事发现场也没有监控,你说我算是见义勇为,还是最囧倒霉蛋?”7月7日,网友张先生通过微博向沈阳晚报、沈阳网反映,希望自己的行为能够得到一个客观的评价。
意外
欲劝架却被砍手臂
7月5日晚11时30分,在东软做工程师的张先生和女朋友到住所附近的万达广场周边溜达。
行至温州城对面的一家烤肉馆时,路边突然传来激烈的争吵声。张先生驻足发现,一名25岁左右的男子正在大声训斥其女朋友。似乎是其女朋友想要分手,该男子说什么也不同意,被骂女子看起来楚楚可怜。
张先生看到这一幕非常生气,就对身边的女友说,“一个大男人这么欺负一个女人算什么,真是太过份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张先生发现男子不但没有停止辱骂,相反还有动手的意思。张先生对女友说,“不行,我得过去劝劝他。”
随后,张先生穿过马路,准备去劝该男子。没想到,路对面的男子见张先生要过来,随口问了一句,“你瞅啥?”张先生回答,“我没瞅啥!”“没瞅啥你过来干啥?”
话音未落,该男子突然从腋下夹的报纸里抽出一把菜刀,向张先生砍去。张先生本能地用左手一挡,结果菜刀结结实实地砍在了手臂上,顿时血流如注。
发现该男子眼里闪着凶光后,张先生感觉不妙,准备要跑,没想到,该男子的刀再次砍向他的手臂。“当时感觉左手上热乎乎的全是血,地下也全是血。”张先生说,还是保命要紧,于是使尽力气向远处跑去。
上火
肌腱断裂花费万余元
突发状况吓坏了被男子呵斥的女子,也吓傻了张先生的女朋友。
“那个女的上前拉住那男的,劝他别再砍了,我也害怕他再去追我男朋友,就上前向那个男子认错。”张先生的女朋友李小姐告诉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她乞求该男子,“我们错了,向你道歉行不?消消气,放过他吧。”
听了李小姐的话,挥着菜刀的男子停下了追赶的脚步,并向相反的方向逃走。李小姐见状,赶紧向男友跑的方向追去,两人随后打车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在车上,李小姐报了警。
经诊断,张先生的左手臂肌腱断裂,在进行了简单的止血和包扎后,医生建议其立即手术。
7月6日,张先生在解放军第202医院办了住院手续,并进行了肌腱修复手术。
“光手术费就花了一万多元,全是我自己掏的。而且,左手以后的灵活性是否会受影响还是未知。”张先生说,他和女朋友的家都在外地,目前还未敢把消息告诉双方父母。
闹心
朋友嘲讽他多管闲事
事发后,张先生向同事及朋友讲述了自己经历的事情,绝大多数人的反应让他更上火。
“只有一个朋友说我的行为很勇敢,值得敬佩,其他人都说我是个傻子,多管闲事。”张先生说,因为朋友们的嘲讽,他现在非常闹心。“万一行凶的那个男子找不到了,现在及以后的医疗费都得我自己掏。我现在也有点后悔,感觉不值。”7月7日上午,张先生来到当初报警的太原街派出所做笔录,随后,派出所民警到事发之地调取了监控。“据说现在有价值的线索不多,破案难度挺大。”张先生说,他不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算不算见义勇为。“如果不算,那我就成了最囧倒霉蛋了。”
记者了解到,2013年11月1日,《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条例》第七条对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行为进行了约定:(一)制止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二)制止正在实施的侵害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协助有关机关追捕、抓获犯罪嫌疑人、罪犯的;(四)在抢险、救灾、救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沈阳市综治办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仅凭记者的描述不能断定张先生的行为就是见义勇为。而且,申报见义勇为需要走程序,首先应由派出所向区级综治委上报,然后再将材料上报给市综治办。“我们现在是依据省里的相关规定判定是否属于见义勇为,具体的还要看上报材料。”
张先生表示,他会在近期向相关部门申报见义勇为。“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希望我的行为能够得到一个客观的评价。”(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张晓宁 摄影记者 常晟罡)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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