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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妈妈俩月没见孩子影 苦求前夫屡遭推脱拒绝

来源:东北网   作者:新晚报   2014-07-07 15:41:00

关键词: 前夫 离婚 孩子 妈妈 探视权

  “我想孩子想得都睡不着……”法庭上张红流下眼泪。近两个月来,她多次和前夫提出看看女儿林林都被以各种理由拒绝。于是,她把前夫吴军告上法庭讨要探视权。近日,道里区法院判决张红赢回探视权。

  2008年,张红经朋友介绍与吴军相识,处了近半年,二人登记组建了小家。1年后,女儿林林出生了。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夫妻俩都忙了起来,交流却渐渐减少。2013年末,夫妻俩到法院离婚,判决书确定林林由吴军抚养,张红每月给孩子拿800元钱的抚养费,但是对孩子的探视权并没有明确。今年春节过后,张红从南方回哈,打电话给前夫想见见女儿,却被吴军以孩子在奶奶家、孩子感冒了等各种理由推脱和拒绝。于是,4月初张红把吴军告上法庭。

  法庭上,提起女儿林林,张红泪洒当场,她说,离婚已经觉得最对不起女儿,现在就想多和女儿见见面。张红情绪激动,吴军选择了沉默,并最后对张红提出的探视要求达成一致。法官认为,《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近日,道里区法院判决张红每月看女儿两次,每周六从吴军家接走林林,次日早晨把孩子送回,每年寒、暑假,林林到张红处居住10日,吴军应协助张红行使探视权。(新晚报)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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