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手机店4个月被投诉近20起 工商上门指导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袁国礼 2014-04-17 09:32:00
一个手机店在4个月内被投诉近20起。昨天,西城工商分局的流动消费服务车开到这家手机店门前,对商家进行行政指导,并在店前张贴告示,提醒消费者注意。
这家由北京博宇兴达商贸公司开设的手机店,位于西单繁华地区明珠商场附近。据工商人员介绍,此前消费者刘先生在这家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商家未告知是“合约机”,购货发票上也未注明是“合约机”,刘先生后来才得知如果不使用该手机号,就不能使用所购买的手机。刘先生认为商家未明示,要求退货遭到拒绝,后投诉到西长安街工商所。工商人员经过调解,商家才退货。
据工商人员介绍,今年以来,已经接到针对该手机店的投诉近20起。针对这种情况,工商人员昨天将流动消费服务车开到手机店门前,对商家进行行政指导,要求商家今后按照相关规定,向消费者明示相关内容。同时,工商人员在该手机店张贴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如何识别“合约机”,防止被商家忽悠等。
据介绍,“流动消费服务车”是西单商业街的一个特色调解服务站,工作日每天由工商人员和西单地区13大商业主体的绿色通道成员轮流派调解员进行职守,主动上门对商家进行行政指导,第一时间为消费者提供咨询、调解服务。(记者 袁国礼)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