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白静被杀案今日又审遗产案 涉及1房产3豪车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杨昌平 2014-04-15 15:37:00
逝者虽去,纷争未止。几乎每起因家庭矛盾而引发的命案中,都牵涉到逝者的财产分割问题,演员白静也不例外。曾出演过《功夫咏春》、《见龙卸甲》等影片的白静,于2012年2月28日被其夫周成海杀害后(后周成海自杀),引发名誉权、诈骗案等一系列诉讼。而今天上午,顺义法院开庭审理的,就是白静的母亲起诉周成海的儿子,要求分割白静与周成海的遗产。
今天上午,白静母亲作为原告出现在法庭上,但周成海的儿子周某并没有出现,他的母亲李某也没来,而是由代理律师应诉。庭审中,白静母亲提交了一份夫妻约定书,以证明周成海和白静约定一套300平方米的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但白静和周成海没有变更产权手续。而周某的代理人则申请对该约定书中的签字进行鉴定。
热点一:
死者双方互不继承对方财产
生于1983年的白静是锡伯族人,其于2002年到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上学时,和前些天“周一见”事件的主角文章是同学。白静被害后,包括文章在内的其同学好友,均参加了她的追悼会。
在白静遇害后,周家与白家一度打起口水官司,双方互相指责对方对婚姻有过错,为此,周家朋友巨春雷还被白家起诉侵犯名誉权。不过,由于被外界称为“亿万富翁”的周成海自杀身亡,其遗产如何分割,也一度引起猜测。今天上午,这起命案引发的财产分割案终于开庭。
据白静的母亲高明洁起诉,她是白静惟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而被告周某是周成海惟一的儿子,系周成海惟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高明洁认为,位于朝阳区的一套面积300平方米的房产,以及周成海名下的一辆宝马X5、一辆奔驰轿车和白静名下的一辆奔驰轿车,均为白静与周成海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白静与周成海的遗产应当由原被告双方分割继承。
白静被害在前,周成海自杀于后,双方之间有无互相继承对方财产的权利?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的于德华律师认为,由于周成海是施害方,根据法律规定,虽然周成海后死,但他无权继承被害人的财产。而由于白静死于周成海之前,因此,白静也无法继承周成海的财产。所以,此案主旨是查明哪些是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然后根据法律予以分割。
热点二:
周子有无继承白静财产的权利?
在去年11月成为被告时,周某还差4个月才年满18周岁。今天上午,周某并未出庭,而是由代理人代为应诉。周某能继承周成海的遗产,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他能继承白静的遗产吗?
记者了解到,周某是周成海与前妻李某所生,一直随李某生活。而白静是周成海的第二任妻子。由于周某和白静无抚养关系,因此,他并不能继承“后妈”白静的财产。
周成海到底有多少财产?恐怕外人很难说得清。有消息称,周成海与前妻离婚时,名下就有多套商铺,而这些商铺一直在对外出租。但是,周成海到底留下多少财产,李某也不知道,她表示,包括涉案房产在内,周成海的遗产目前均由其兄长周成江掌管。
此外,对于白静与周成海的夫妻约定,周某的代理律师认为,该约定中首部和尾部的周成海的签名笔体不一致,尾部和主文中周成海的签名不一致,所以要申请司法鉴定。由于被告方当庭提出调查取证申请,法庭在开庭1小时左右后宣布休庭。
热点三:
白静父亲对女儿道歉放弃继承
其实,白静并非只有其母高明洁一个财产继承人,她还有父亲白春龙。不过,记者了解到,白春龙写了一份声明,表示自己愿意放弃全部人身损害赔偿款及白静财产的继承权,并表示这些权益均归高明洁所有。
在“声明”中,白春龙表示,离婚后,他未尽过抚养义务,他没有为女儿白静担负起做父亲的责任,没有用男人的臂膀为女儿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真不知该如何去赎罪。白春龙说,只要能让白静不再承受丝毫的惊扰、诽谤、侮辱,怎么做他都愿意,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也行。要是生命能再来一次,他一定会尽到一个父亲应尽的全部义务,但是,他现在只能对女儿说一声:对不起。
法律专家分析说,从此可以看出,此起财产分割案并非白静身后事的终结,作为加害方,周成海负有赔偿白静人身损害的义务。由于周成海自杀,谁继承他的财产,谁就相应地承担了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款的义务。因此,如果此起财产分割案把部分财产判归周某所有,那么,周某再次成为被告的可能性将非常大。
白静生前,曾想和周成海离婚。她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中,对于财产的要求仅涉及一套房产,也就是顺义法院今天审理的财产分割案中的涉案房产。当时白静的诉讼理由就是,双方约定该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今天的财产分割案中,当初白静和周成海的夫妻约定也被提交给法庭作为证据,在该约定中,除该套房产外,还有周成海名下市值约200万元的股票、白静名下市值约400万元的股票被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热点四:
此案为何指定顺义法院审理?
在庭审中,记者注意到一个细节。原告高明洁住在朝阳区,被告周某住在朝阳区,涉及的房产也在朝阳区,而高明洁也是向朝阳区法院起诉的,但是,最终却由顺义区法院审理,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周成海前妻李某曾经是朝阳区法院的法官。由于高明洁起诉时,周某尚未成年,李某势必要以周某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应诉。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市高院指定顺义法院审理此案,这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白静身后相关案件
名誉侵权案被驳回
白静与周成海死亡当天,北京某娱乐公司总经理巨春雷就在网上爆料称白静有“婚外情”,“男小三”乔宇以朋友身份先后骗取周成海上千万元。2012年3月19日中午,白静家属授权律师发表声明,就此前有关白静夫妇死亡事件的诸多传闻做出回应。该声明称白静因家庭纠纷被丈夫周成海杀害,某些单位及个人造谣诽谤恶意炒作,严重损害了白静的名誉。家属要求停止一切对白静及其家人的恶意侵权,将追究法律责任。
此后,周成海的哥哥周成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称白静出轨,设骗局诈骗周成海,谋夺财产等行为。而白静母亲也揭露周成海存在隐瞒婚史,传染性病,嫖妓等问题。
白静母亲还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把巨春雷告上法庭。2013年2月,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巨春雷不构成侵权,驳回白静父母起诉。
据悉,对于该案,白静母亲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
乔宇诈骗案已开两次庭
在各路爆料和家属指证中,一起“案中案”也逐渐浮出水面——与周成海、白静夫妇相识的健身教练乔宇被指是“小三”,也是这起家庭惨剧的始作俑者。
2012年2月15日,乔宇因涉嫌诈骗罪被朝阳警方刑拘。白静案发生当天,乔宇被取保候审。3月4日,再次被刑事拘留,后批准逮捕。2012年11月11日,乔宇被以诈骗罪和寻衅滋事罪起诉。
起诉书显示,乔宇今年31岁,山西省人,大学文化程度。检方指控,乔宇自2011年2月起,数次虚构“黑老大”身份,指使朋友向周成海的奔驰车上泼洒油漆,谎称周成海得罪黑社会,而其可以通过“高官父亲”摆平此事,骗取周成海50万元、名牌手表一块和字画一幅(价值40万余元);2011年5月,乔宇又称“黑老大”要与周成海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再次骗取周成海720余万元、名牌手表三块以及黄金摆件等财物。
媒体报道称,在2013年7月的第一次庭审中,乔宇对检方的指证内容予以否定。
在今年2月份的第二次庭审中,乔宇坚称自己没有收过周成海的财物,与白静也并非情人关系,只是住在一起。乔宇的好友还提供证言道,白静生前有严重疾病,故白、乔两人没有发生过性关系。
案情回顾
●2012年2月15日乔宇因涉嫌诈骗罪被朝阳警方刑拘。
●2012年2月28日中午,周成海到法院领取离婚诉讼传票,回家后,其先杀死白静,然后自杀。(案发当天,乔宇被取保候审)
●当天,北京某娱乐公司总经理巨春雷在网上爆料称白静有“婚外情”,“男小三”乔宇以朋友身份先后骗取周成海上千万元。后白静家属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巨春雷诉至法院,索赔1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同年3月4日,乔宇再次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市二分检批准逮捕。
●同年11月11日乔宇被以诈骗罪和寻衅滋事罪移送市二分检审查起诉。此后,检方曾三次延长审限、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最终以涉嫌诈骗罪对乔宇提起公诉。
●2013年2月初,朝阳法院就侵犯名誉权案一审驳回白静家属诉求,白静家属提起上诉。
●2013年7月29日,乔宇涉嫌诈骗案首次开庭审理。
●2013年11月4日,白静母亲向朝阳法院起诉周成海的儿子周某,要求分割白静与周成海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周某的母亲李某曾是朝阳法院的法官,此案被市高院指定由顺义法院审理。
●2014年4月15日,顺义法院开庭审理财产分割案。(记者 杨昌平)
责任编辑:李敏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