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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老汉因同居女友另结新欢用刀将其刺死

来源:大河网   作者:   2013-12-19 11:03:00

关键词: 老汉;同居;女友;新欢;刺死

  阅读提示 | “现在真是后悔,不应该如此冲动的。”这是新安县的袁某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因为相恋多年的胡某拒绝与自己继续来往,在袁某多次哀求无果的情况下,12月16日晚7时许,冲动的情绪驱使袁某挥刀刺向胡某,并连伤两人。目前,袁某已被新安县公安部门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在一起生活两年,他出资2万元为“儿”买房

  2009年开始,袁某与胡某便开始生活在一起。“当时我已经50多,没想到去办理结婚手续,只要过得开心就行。”其间,胡某的儿子也与他们生活在一起,而且相处得都很和谐。“孩子越来越大了,就想着要给孩子买套房子。”2011年,袁某便拿出了2万块钱让“儿子”买房。

  2012年胡某建议,“咱们养蝎子来赚点儿钱”。袁某没多少存款,又给胡某儿子买了房子。“已经没钱了。”袁某拒绝了胡某的建议。为此,两人开始闹别扭,胡某也搬回自己的家里,并明确表态要与袁某断绝联系。

  冲动的他挥刀猛刺,造成一死一伤

  为了能让胡某回心转意,袁某多次到胡某家里苦苦请求,但都没有用。袁某觉得两人没有在一起的可能,就希望将2万块钱要回来,却遭到了拒绝。2012年的一天,袁某突然听说胡某已经跟本村60多岁的刘某生活在了一起。今年12月16日,袁某再次来到胡某家里要钱,据袁某交代,看到他们都在屋里,他非常气愤。很快,三人又开始了争吵。冲动的袁某掏出自己携带的刀子,在刘某身上猛刺一刀。接着他又转向胡某连刺数刀,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刘某已经脱离生命危险,而袁某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针对此事,河南弘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秋喜提醒。“由于两人没有正式的婚姻登记,不受法律保护的。不管是什么原因,应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原标题:5旬老汉因同居女友另结新欢用刀将其刺死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孙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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