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接风宴醉酒夜宿朋友家坠亡 两酒友被判赔30万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 2013-12-03 16:25:00
3瓶黄酒喝掉两名被告30万元,更搭上原告女儿一条性命,着实可惜。岁末年初又到应酬增多时,市民应饮酒适量、劝酒适度。这是上周五松江区法院一场庭审结束后,法官发出的感叹。何出此言?此事要从一次朋友聚会说起。
4月16日晚上,小王从南京讨债回来,朋友小李、小何等人给她接风,大家在一家烧烤店高谈阔论,小王喝下大约一瓶半黄酒。深夜11时,她们意犹未尽,又转场去吃小龙虾,小王又喝了一瓶半黄酒和一些啤酒。本就因为讨债未果情绪不佳的小王喝着喝着哭泣不止。散席后,小李和小何不放心她开车回家,便将她带回自己家,直到次日凌晨2时许才安顿下来。
仅仅4小时后,小李和小何就被屋外传来的一声巨响吵醒——小王坠楼了!意外发生后,小王的父母讨要说法,小李和小何觉得很委屈,认为自己是好心把小王带回家照顾,小王情绪不稳,坠楼系自杀行为。小王的父母不认同,将两人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查明,小王坠楼的时间相距喝下3瓶黄酒仅有4小时,根据常理判断,此时仍处于醉酒状态,事发房屋的电灯开关在房间外面,房间拉门关闭,有一扇较大的落地窗,醉酒的小王有可能黑暗中混淆门窗位置,导致失足坠楼。仅以讨债未果、酒后失态等情况认定其为自杀坠楼,显然不妥。
其次,在众人共同饮酒的情况下,参与人应对其他共同饮酒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使共同饮酒人陷入不安全境地。小王作为成年人,自身应该能够分辨及控制自己的行为,小李和小何则对醉酒的小王应当承担合理的照顾、注意义务。从她俩将小王带回家并安顿入睡的情况来看,已履行一部分义务,但将小王安置在对醉酒者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中,致其意外坠楼身亡,存在一定过错,故各承担15%赔偿责任,即各自赔偿15万元。 (记者 孙云)
责任编辑:孙亚楠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